(一)施工期 1、废气:严格落实“六个100%”拟尘措施,即施工工地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施工场地100%湿法作业、运输车辆100%密闭运输。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加装密闭盖板装置、安装GPS设备,并取得《建筑渣土运输通行证》后,方可上路行驶运输。 2、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收集沉淀后用于场地泼洒拟尘,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 3、 噪声: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晚22:00至次日晨6:00禁止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可回收的建筑垃圾收集后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二)运营期 1、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软化浓盐水,水质较为简单,无特殊污染因子,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本项目涉及天燃气锅炉,需满足国家相关要求,并配套建设相关治污设施,其废气经过处理后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气锅炉排放限值,通过8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主要由锅炉、风机、水泵等设备运行产生,要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产生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合理布置,使高噪声设备远离环境敏感点;加强设施设备的管理、检修和维护,保持良好工作状态;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建立健全收贮台账,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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