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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森中源建材有限公司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0-11-18 16:14
信息来源: 政务服务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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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

与情况 

1

天水森中源建材有限公司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项目

天水市秦州区皂郊镇新庄村

天水森中源建材有限公司

甘肃新美环境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为新建项目。拟建项目厂区位于天水市秦州区皂郊镇新庄村,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5318m2建设面积11000m2主要建设:循环用水沉淀池2座,面积4000m2;1500型环保板框式泥水分离压滤机1台,1000型环保布袋式泥水分离压滤机1台;筛分生产设备1套;100m3环保泥罐2套;800KW变压器1台;封闭式储料仓3000m2;生活区办公生活用房5间,占地面积1000m2(200×5)。项目总投资900万元,环保投资146万元。

(一)施工期

1.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落实“六个100%”抑尘措施,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施工场地100%湿法作业、运输车辆100%密闭运输。

2.加强施工场地废水管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泼洒抑尘,不得外排;施工废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不得外排。 

3.加强施工噪声管理。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晚22:00至次日晨6:00不得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确属工程需要夜间施工的,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4.固体废物:可回收的建筑垃圾收集后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定期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分类定点收集,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二)运营期

1.废气:项目卸料过程采取人工洒水的方式进行抑尘;在石料进料口设置喷淋装置;原料堆场、成品堆场置于四面封闭的彩钢棚内;运输车辆扬尘采取洒水车洒水和覆盖毡布抑尘措施,进出场车辆进行冲洗。厂界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压滤机沉淀后通过回用水池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洗漱废水直接用于地面泼洒抑尘,自然蒸发,不外排。厂区内设有环保厕所,粪便定期清掏,作为农肥。

3.噪声:优先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东侧及西侧区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区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南侧及北侧区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沉淀池底泥经压滤机压成泥饼后拉运至城建部门指定场所处置;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进行贮存管理,建立收贮台账,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活垃圾分类定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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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0938-8214104(传真)、8331305邮箱:tsshbjxzspk@126.com

通讯地址:天水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邮编:7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