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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关于甘谷白石45MW分散式风电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1-03-23 11:05
信息来源: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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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甘谷白石45MW分散式风电项目

甘谷县古坡镇

甘谷汇能风电有限公司

陕西中科瑞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拟安装15台单机容量为3.0MW的风力发电机组及箱式变电器、集电线路等。总装机容量为45MW,风力发电机组发出电量经箱变升压后以2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本项目110kVA升压站,升压站以1回110kV线路“T”接入古坡风电场升压站到国网110kV洛门变电力系统。

4、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

⑴施工期

①废气

施工扬尘经采取设置围挡,施工场地和道路洒水、运输车辆遮盖、易产尘物料密网覆盖,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等降尘措施后,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同时施工期造成的扬尘污染是短期的、局部的影响,工程竣工后即可消失,因此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施工机械燃油废气:经采取使用优质燃油,加强对施工机械及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以减少尾气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②废水

本项目施工废水经甘谷古坡风电场施工营地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施工场地、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③噪声

经采取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严格控制施工时间以及加强施工机械维护保养等降噪措施后,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体废物

施工期建筑垃圾全部就地回收利用,用于地基加固、道路填筑等,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⑵运营期

①废气

本项目不建集中控制管理中心,运营后职工定员3人,负责风电场的工程管理及运行。职工办公生活依托甘谷古坡风电场集控管理中心(含有职工食堂、宿舍),食堂油烟废气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②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依托甘谷古坡风电场集控管理中心隔油池、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绿化施肥,不外排,不会对区域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③噪声

根据运营期噪声预测结果可知,当风机正常运行时,距离风机224m处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昼间55dB(A)、夜间45dB(A))。根据现场调查,距离最近敏感点为10#风机东南侧750m的瓦泉峪村,风机噪声预测达标范围内无村庄、学校等声环境敏感点分布,风机运转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本评价建议将风机周围300m的范围作为风机的噪声防护范围,该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应再规划建设村庄、学校等环境保护目标。

④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风机检修产生的少量废油和职工生活垃圾。废油专用容器收集,依托甘谷古坡风电场集控管理中心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依托甘谷古坡风电场集控管理中心带盖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定期运至政府指定的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⑤生态环境

本项目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施工过程将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主要表现在扰动土壤、改变土地利用类型、破坏地表植被和动物栖息环境、造成水土流失等。风电场的运行还会对周围鸟类造成一定的威胁,对周围的陆生动物造成一定的影响。

施工结束后做好植被恢复工作,主要是风机吊装场地植被恢复,道路边坡植被恢复以及其他施工临时用地植被恢复。

工程上一般采用白色风机叶片,输电线路为普通导线。鸟类通常以视觉判断飞行路线中障碍物,为避免鸟类碰撞风机叶片和输电线的机会,风机叶片应采用橙色与白色相间的警示色,在风机和集电汇流线路上加装驱鸟器。另外,建议在风机上加设照明设备,避免鸟类因能见度较差而不慎撞上风机。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 电话:0938-5621507,邮箱:ggxhbj@126.com

  通讯地址:甘谷县大像山镇像山西路 邮编:74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