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 1.废气: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100%”抑尘措施,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施工场地100%湿法作业、运输车辆100%密闭运输。 2.废水:施工期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泼洒抑尘,生活污水收集排入隔油+化粪池预处理后,水质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后排入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晚22:00至次日晨6:00不得施工,施工期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工程弃方及时调运至其他工程段或清运至天水市建筑垃圾堆场;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对可回用部分尽量回用,无回收再利用价值的建筑垃圾运输必须委托有资质的专业运输单位运输至天水市建筑垃圾堆场内存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运营期 1.废气:锅炉废气燃烧前加装低氮燃烧装置后废气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规定的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进行排放,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关规定及限值要求。 2.废水:停车场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同清洗废水一同经废水处理站处理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天水市污水处理厂秦州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各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停车场内车辆检维修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建设,收集、贮存、转移、处置严格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