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甘谷县礼辛镇中心卫生院业务综合楼 | 甘谷县礼辛镇上街村新镇区 | 甘谷县礼辛镇人民政府 | 甘肃负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一栋3层业务综合楼,其中一层为医疗门诊、预防接种、药房、大厅、X射线室等用房;二层为中医馆、妇幼室、住院部及医疗功能用房;三层为办公及职工值班室。 | 1.3.1 水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根据工程分析,污水排放总量为6.624m3 /d(2417.76m3 /a)。项目废水在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要求(COD250mg/L,BOD≤100mg/L,悬浮物≤60mg/L,粪大肠菌群数5000MPN/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10mg/L,动植物油20mg/L。),最终排入礼辛镇污水处理站。综上所述,本项目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1.3.2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药物试剂气味等异味以及污水处理站臭气,餐饮油烟废气; ⑴药物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药物试剂气味,检查、化验等过程产生的药物废气,各种药品及试剂气味散发量很小且较为分散,通过保持相关室内良好的通风,以及采用空气净化器及紫外线杀菌灯对室内空气进行消毒处理,能够减小空气中药品、药剂气味,确保医院内环境空气保持清新,在采取以上措施后,药物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⑵污水处理设施及固废暂存设施异味 本项目拟建污水处理站一座,主要处理医院病房的医疗废水及生活污水,工艺采用:预处理 +MBR膜+消毒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站产生恶臭的主要部位是调节池、沉淀池、消毒接触池等。恶臭来源于污水、污泥中有机物的分解、发酵过程中散发的化学物质,主要成分为氨、硫化氢和甲硫醇、三甲胺等脂肪族物质。 该污水处理站拟建于医院北侧,污水处理站内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该法对氨气和硫化氢的去除效率大于90%,产生量较少,处理后废气通过排气孔引至室外排放。 ⑶餐饮废气 项目食堂油烟经专用厨房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去除率可达75%以上(满足小型餐饮灶头油烟去除率大于60%的要求),年排放油烟量为0.074t/a,排放浓度1.12 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2.0mg/m3的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明显。 1.3.3 声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在运营期产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拟采取隔声,减振,并对其支架作弹性支承连接等措施后,经预测产生的噪声厂界北侧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其他厂界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噪声防治措施可行。 1.3.4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属危险固废;本项目医疗废物收集后临时储存于医院内的固废储存间,进行消毒后,由天水安泰环卫清洁有限公司专人专车进行收集,运输及处理。 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日产日清。 项目污水处理站污泥每年清掏一次,污泥在污泥池内消毒经离心脱水机脱水后,泥饼经密闭封装后在医疗废物暂存间,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 |
2 | 甘谷县渭河北侧可持续发展工程 | 甘谷县新兴镇 | 甘谷县政府项目前期综合服务中心 | 甘肃负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拟在天水市渭河北岸新兴镇,建设生态步道6.45km,安全护栏6.35km,铺设污水管网6.45km,污染底泥清理2万m³,河道垃圾理0.5万吨,广场铺装1243㎡,人行道12800㎡,配套垃圾桶、标示牌等附属设施 | 4、项目施工期间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主要产生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污染及生态影响。 (1)废气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粉尘、施工机械废气、清淤恶臭等,施工期项目通过设置围挡、易扬尘物料覆盖防尘网、洒水降尘措施,淤泥及时清理等措施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废水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设置临时旱厕,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对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设备,产噪设备减振降噪,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和时间,文明施工等管理措施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 施工期河道底泥全部运至附近倒土场;河道垃圾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拉运至城建部门指定位置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 综上所述,项目施工期产生固废均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间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扰动施工区域外的地表,减少施工期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绿化,改善周围生态环境。 5、项目建成运营期环境影响 项目运行后对周边环境,包括地表水等产生的多为正影响,通过合理的管理措施,减小管道运营过程中的风险影响,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 |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 电话:0938-5621507,邮箱:ggxhbj@126.com
通讯地址:甘谷县大像山镇像山西路 邮编:74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