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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的审批意见的公示(甘肃唐振山脱水蔬菜加工有限公司脱水蔬菜加工厂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 2021-12-16 18:12
信息来源: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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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甘肃唐振山脱水蔬菜加工有限公司脱水蔬菜加工厂建设项目

甘谷县磐安镇西街村

甘肃唐振山脱水蔬菜加工有限公司

陕西稳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

等部分组成。项目租赁厂房及办公楼,总占地面积2666.68m2,包括办公区建筑面积210m2,厂房280m2,库房280 m2,主要建设脱水蔬菜加工生产线1条。

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本项目拟建锅炉为1台4t/h的生物质锅炉,主要用于生产烘干供蒸汽,年生产100天,项目锅炉燃烧生物质700 t/a。产生的烟气总量为511.7万m3/a,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3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SO2的排放浓度为68.39mg/m3,排放量为0.35t/a,NOx的排放浓度为148.5mg/m3,排放量为0.76t/a,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为1.53mg/m3,排放量为0.0078t/a,颗粒物、SO2和NOx指标均满足国家《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表2中的标准值生物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制标准(SO2≤300mg/m3、颗粒物≤50mg/m3、NOX≤300 mg/m3),废气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953-2018),本项目措施也符合锅炉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故措施可行。

废水

本项目的生产废水主要是生活废水、生产废水、锅炉废水和厂区设备清洗废水。

本项目厂区职工人员如厕依托租赁场地环保厕所,生活废水主要为员工洗漱用水,用于场地洒水降尘。

项目厂区设置1座15m3/d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生物接触氧化工艺,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标准后用于附近农田。

综上所述,项目废水处理后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标准,本项目废水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能够合理处置,措施可行。

噪声

(1)降噪措施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设备噪声,噪声值在60~85dB(A)之间。针对噪声污染的几个方面原因,本项目采取的降噪措施有:

①合理布局

在设备布局上尽量将强噪声源布置在远离厂区周围环境敏感点处,并尽量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噪声传播。

②技术防治

技术防治主要从声源和传播途径两方面采取相应的措施。

从声源上降噪:设备安装时应根据噪声谱特性,采取行之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噪声源功率处在中高频或分贝较强的宜采用复合型消声器。

从传播途径上降噪:将生产设备全部布置于生产厂房内运行,避免露天操作,在生产厂房周边进行绿化。

③管理措施

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加强宣传,做到文明生产;为减轻运输车辆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企业应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良好工况,运输车辆经过周围噪声敏感区时,应该限制车速,禁鸣喇叭,尽量避免夜间运输。

噪声源较高的设备,通过室内、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可使其噪声源强降低15~30dB(A)左右。

根据预测本项目达标距离为7m,项目最近敏感点为南侧38m处马家土山村,在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产生的噪声再经距离衰减后达到南侧厂界时其强度已不高,故本项目噪声对敏感点影响不大。

已公示,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   电话:0938-5621507,邮箱:ggxhbj@126.com

通讯地址:甘谷县大像山镇像山西路  邮编:74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