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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天水辰达节能建材有限公司燃气锅炉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 2021-12-13 18:39
信息来源: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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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天水辰达节能建材有限公司燃气锅炉建设项目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皂郊镇贾家寺村

天水辰达节能建材有限公司

兰州绿华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新建一座80m2锅炉房,设置16t/h超低氮燃气冷凝蒸汽锅炉及配套辅助设备,满足天水辰达节能建材有限公司生产需求。

(一)施工期

1.加强施工扬尘管理:施工扬尘主要来自锅炉房内设备安装,应做好防尘工作,对粉状物料进行遮盖,及时清理尘土及杂物,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防止洒落,运输道路洒水降尘。施工期扬尘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加强施工废水管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水厕处理;洗漱废水用于场地泼洒抑尘,不外排。

3.加强施工噪声管理: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晚22:00至次日晨6:00禁止施工作业,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4.加强施工固体废物管理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要做好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应及时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二)运行期

1.废水:锅炉废水及软水制备废水经储水罐暂存后回用于研磨工段生产用水,不外排。

2.废气:锅炉设置低氮燃烧器,产生的烟气经8m高的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中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运营管理,采取隔音、减振、降噪等措施,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正常有效运行,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软水制备工序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和废反渗透膜等收集贮存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集中收集后与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环境管理      电话:0938-4993154(传真)、4993152      邮箱:qzqhbjglg@126.com

通讯地址:天水市秦州区双桥写字楼     邮编:7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