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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武山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X211线磐安至杨家寺公路(K9+100至K13+456)武山段公路改建工程)

发布日期: 2022-02-18 18:00
信息来源: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武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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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X211线磐安至杨家寺公路(K9+100至K13+456)武山段公路改建工程

武山县温泉镇

武山县交通运输局

甘肃负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为改扩建项目,项目道路全长4.353km。全线采用设计速度30km/h的三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7.5m。全线配置完善的防护、排水设施。项目路线共设置涵洞6道,桥梁3座。其中:拆除重建中桥1座,小桥2座。全线配置完善的交通标志、标线、护栏等安全设施。总投资2340.1万元,环保投资23.5万元。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控措施。施工中对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进行洒水抑制扬尘,且运输车辆全部加盖处理并限制车速。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汽车尾气,规范管理运行车辆,大气环境质量可以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2、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泥浆废水和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或用于道路与场地的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进入防渗旱厕,清掏后用作周边农肥。营运期做好公路车辆的规范管理,严禁各种泄漏、散装超载车辆上路,防止散失的货物对沿线水体造成污染。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做好工程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工期和施工工序,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的运行时段,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运营期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关标准要求。

4、安全合理处置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废可回收利用的交由废品收购单位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部分及时清运至主管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临时堆放场地内的泥浆、钻渣定期按管理部门的要求运至指定的弃渣场地集中堆放,严禁随意丢弃钻渣;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以后,定期由施工单位运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路面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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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武山分局       电话:0938-3429561,邮箱:wushanhbj@126.com

通讯地址:武山县城关镇南滨河路老粮食局院内   邮编:741300

02.18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