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机构职能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务服务事项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武山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武山县工业园区加油站项目)

发布日期: 2022-02-25 17:49
信息来源: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武山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武山县工业园区加油站

武山县城关镇工业园区北侧

武山盛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站房1座、加油棚1座、加油岛5处,地埋卧式双层油罐5座,安装加油站管理系统、监控系统处理系统、液位仪系统、油气回收系统及其他附属设施。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32.5万元。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控措施。项目施工期严格执行6个100%措施,对施工场所、运输道路、临时料库、渣场及作业面采取洒水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运营期废气经油气回收系统收集后,经冷凝式油气回收设备进行处理后排放,要求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07)排放浓度≤25 g/ m3的要求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废水经隔油沉淀池进行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生活污水用于施工场地的泼洒降尘。营运期洗车废水和生活污水经站内沉淀池和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然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武山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做好工程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工期和施工工序,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的运行时段,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区标准限值。

4、安全合理处置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交由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清运的单位及时清运至规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后运往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油罐清洗产生的废油渣危险废物在清洗完油罐后,委托油罐清理单位负责及时清运处理,不得在遗留在加油站内。车辆清洗过程产生的浮油桶装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武山分局       电话:0938-3429561,邮箱:wushanhbj@126.com

通讯地址:武山县城关镇南滨河路老粮食局院内   邮编:741300

02.25 附件 武山县工业园区加油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