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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秦州区城镇垃圾处理厂人居环境治理项目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渗滤液处理工程)

发布日期: 2022-01-18 16:55
信息来源: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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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秦州区城镇垃圾处理厂人居环境治理项目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渗滤液处理工程

天水市秦州区齐寿镇彭马村

天水市秦州区城乡环境卫生治理服务中心

兰州绿华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新建一体化渗滤液综合处理车间1座,半地下渗滤液综合水池1座,全地下调节池1座。渗滤液处理站规模为50m3/d,采用“一套两级DTRO碟管式反渗透处理系统”工艺。

(一)施工期

1、扬尘: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拟尘措施,施工工地周围设置围挡,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硬化并适时洒水降尘;土方和物料堆放用防尘网遮盖;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土方施工作业;运输车辆严禁超载并加装篷布,防止物料撒漏,出入场地要对车身及轮胎进行冲洗,严禁带泥沙上路;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及弃土,平整场地,防止二次扬尘污染。施工场界扬尘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颗粒物限值要求。

2、废水:基坑开挖渗出的地下水,应设置止水桩,并做好止水防渗,收集后同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回用于施工过程;施工人员洗漱废水泼洒拟尘,生活污水通过施工现场设置环保厕所,定期拉运处置,不外排。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设备组合,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设备组合;车辆限速行驶,禁止鸣笛;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22:00至次日晨6:00不得施工,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制要求。

4、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要集中收集做好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处置。

(二)运行期

1、加强水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待处理的渗滤液、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全部排入车间原水罐,进入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渗滤液采取两级DTRO碟管式反渗透处理工艺,处理后的清水须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中的标准后,用罐车清运至天水市污水处理厂秦州分厂进行再处理,浓缩液转运、处置应满足报告表所提出的要求;生活污水排入环保公厕,定期清运处理,不外排。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冬季采用电热供暖;浓缩液池、调节池和综合处理间产生的废气,应采取密闭措施收集,经喷淋洗涤塔进行净化处理后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标准要求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各类泵及其他设备产生的噪声,应加装吸声材料或采取密闭措施,噪声须满足《工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DTRO系统中定期更换的废弃膜、过滤器过滤的栅渣统一收集后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由专人负责收集并及时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处理;项目运行期使用的酸碱清洗剂、阻垢剂、片碱等原辅材料使用后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等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规定要求,加强管理,建立收贮台账,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加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你单位要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防止工艺、管道、设备等“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生产区域按要求做好分区防渗,防止造成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环境管理股      电话:0938-4993154(传真)、4993152      邮箱:qzqhbjglg@126.com

通讯地址:天水市秦州区双桥写字楼     邮编:7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