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杰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 | 甘谷县 | 杰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总占地面69.13hm2,建设预处理车间、造粒车间、低温碳化车间、石墨化车间、包覆车间、高温碳化车间、产品处理及转运站以及其他辅助的空压站、制氮站、科研楼、办公楼、污水处理站、食堂浴室、综合机修车间等建构筑物,主要安装粗破、烘干、粉碎、整形、造粒、低温碳化隧道窑、石墨化炉、高温碳化辊道窑等设备,设计生产100kt/a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总投资3122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29.5万元。 | 1.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须严格落实“六个100%”抑尘措施,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施工场地100%湿法作业、运输车辆100%密闭运输。运营期物料破碎、装填料、产品处理、保温料电阻料处理、垫底料处理(炭黑)、整形、沥青粉碎、解聚打散、化验室废气采用集中收集+布袋除尘处理,生焦烘干采用回转干燥机,造粒、融合包覆废气采用水喷淋+RTO系统处理,石墨化废气经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湿法电除尘处理,低温碳化废气经低温碳化隧道窑尾气燃烧器处理,高温碳化废气经高温碳化辊道窑自带燃烧器处理;各环节废气处理后按照《报告书》要求由相应排气筒排放;物料破碎、装填料、产品处理、保温料电阻料处理、垫底料处理(炭黑)、整形、沥青粉碎、解聚打散、化验室、造粒、融合包覆各环节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生焦烘干、石墨化、低温碳化、高温碳化环节废气,BaP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沥青烟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须满足《天水市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2.严格水环境保护。按要求设置相应容积初期雨水收集池,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和初期雨水,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混凝沉淀+活性炭过滤”工艺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收集处理后进入六峰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运营期厂界东、西、南侧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北侧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区标准限值。 4.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施工期可回收的建筑垃圾收集后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定期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运营期产生的焦粉、不合格品、除尘尘灰、废匣钵、废坩埚、废箱板、废保温材料、废电阻材料、废垫底材料、废耐火材料、脱硫渣、废活性炭等一般工业固废外售资源化利用;产生的废油、油抹布、废油桶等含油固废,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堆存,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