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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生态环境局麦积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天水建筑固废弃物再生利用项目)

发布日期: 2022-01-14 18:25
信息来源: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麦积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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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天水建筑固废弃物再生利用项目

天水市麦积区石佛镇夏家村片区

天水宝璟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甘肃绿巨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天水市麦积区麦积区石佛镇夏家村片区,地理坐标:E:105度44分15.258秒;N:34度39分27.999秒;占地面积约200亩。项目所在地为东至夏家村,南至规划道路,西至规划道路,北至规划道路。建设建筑垃圾预处理生产线1条,年处理建筑垃圾200万吨;机制砂生产线1条,年生产机制砂40.2万吨;混凝土墙体生产线1条了;道路材料生产线1条;其他辅助工程及储运工程等。项目总投资27943.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8万元。

(一)施工期:
    1、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土方开挖、回填及物料运输和堆存过程产生的无组织排放扬尘和燃油机械尾气。严格执行建筑工地“六个100%”要求,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拆除工程100%湿法作业、出入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同时大风天气要停止土方工程施工。
    2、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混凝土拌合系统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工程建设或周围场地绿化,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生活污水用于场地泼洒降尘。
    3、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为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隔声屏障,科学组织施工,合理安排施工和运输作业时间,严禁每日22:00至次日凌晨06:00之间施工作业,避免对周围村庄及居民产生影响。施工场界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限值》(GB12523-90)中的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为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和废弃土石方回收利用。
    5、生态环境: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占用土地、毁损植被引起水土流失、改变土地利用性质、破坏景观等。施工过程对剥离表层土集中堆放用于地表植被恢复,规划施工控制带,施工车辆及人员规定路线行驶,减少对植被的踩踏和碾压;严格执行扬尘控制措施,减少废气对周边植被的不良影响。
(二)运营期:
    1、废气: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物料装卸、原料堆放、破碎、筛分、粗细骨料产品输送入库、再生混凝土搅拌等工段中产生的粉尘和运输扬尘以及食堂油烟。装卸及堆放车间、骨料库房采用封闭厂房,定期洒水抑尘;建筑垃圾预处理车间加装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墙体材料生产厂房和道路材料生产厂房采用封闭车间,加装喷淋装置洒水抑尘,上料口设置仓顶滤芯除尘器,湿法搅拌;运输产生扬尘通过硬化道路,定期洒水等措施;食堂加装油烟处理设备,通过排烟通道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标准;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2、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为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后和生活污水共同进入化粪池,近期拉运至天水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待甘肃(天水)国际陆港城规划的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并入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 生产废水为洗砂废水,进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3、噪声:主要为各生产机械产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本项目设备选型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加装减震垫等措施后,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运营期产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危险废物、污泥、建筑垃圾、除尘器粉尘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粉尘回收或者外售;污泥清掏经泥水分离后外售周边砖厂;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垃圾收集点处理,一般固废贮存和处理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废机油为危险废物,厂区设置危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采用符合标准的容器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公示期:2022年1月14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麦积分局管理股   电话:0938-2615626(传真),邮箱:mjhbj@126.com

通讯地址:天水市麦积区前进南路城建综合楼天水市生态环境局麦积分局管理股  邮编:741000

01.14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