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中铁十七局天庄高速TZZB5标项目经理部水稳拌合站 | 清水县黄门镇下成村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 甘肃丞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主要建设水稳土生产线1条,年产量150万吨。主要有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 | (一)施工期。加强施工现场环境管理,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必须做到“六个100%”,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二)运营期。1.落实好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原料堆场为半封闭式且设置了喷淋装置;水泥筒仓顶设置仓顶滤芯除尘器,经仓顶除尘器过滤净化后的洁净空气由仓顶除尘器出气口排放;搅拌机为封闭式结构;砂石料的提升以搅拌机配套的全封闭式皮带输送方式完成,水泥以封闭螺旋输送机给搅拌机供料。废气排放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要求。2.加强水污染防治措施。水稳土生产用水全部进入产品不外排;车辆清洗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到生产期结束后,对最终的废水进行充分沉淀后上层清水用于周边绿化;生活洗漱废水泼洒抑尘,厂区设有环保厕所,定期清掏肥田。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治理噪声;设备与基础之间安装减振基座,消除设备与基础之间的刚性连接,管路系统采用软连接;将水稳土生产线布置在厂中心,远离厂界区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区标准限值要求。4.加强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车辆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会产生一定量的沉渣,定期清运至S25静宁至天水高速公路庄浪至天水段工程13号弃渣场。厂区内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收集点进行统一处置。项目运营期间各类生产设备维修、检修及机械设备润滑过程会产生废机油,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机油危险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厂区设置危废暂存间储存废机油,废机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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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清水县樊河桥建设工程 | 清水县城区义坊村东侧、轩辕湖公园西侧 | 清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工程引道路线起点位于永清镇义坊村,连接义坊村村道及樊河西岸河堤便道,终点连接轩辕湖公园河堤步行道,桥梁总长约70km,桥面宽6m,净宽5.4m。 | (一)施工期。1.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为减少施工场地在施工期产生扬尘,要求施工单位在进出施工场地位置设置施工车辆冲洗台,对驶出施工场地的车辆冲洗干净,避免将施工作业场所的泥沙带至外部道路或公园道路上,在作业时段、作业环节采用洒水抑尘的措施减轻扬尘污染,对作业场所及进出施工场地的道路进行平整压实,定期洒水,保持合理的湿度,防治地面起尘。车辆在运输土石方和散粒建筑材料时,应按载重量装载并且设有围蔽、覆盖等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占用场地恢复植被。施工现场要做到“六个百分百”,即施工区域100%围挡,裸土及物料堆放100%覆盖,施工场地100%洒水清扫,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道路100% 硬化,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2.加强水污染防治。工程承包合同中应明确桥梁建筑材料的运输过程中防止洒漏条款,钻孔及清孔泥浆废水收集处理措施,不得设在樊河河床上设置堆放场地、临时施工营地、建材堆场;施工废水、施工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洒水或沿岸农田灌溉,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不外排。设置车辆冲洗台和车辆废水沉淀装置,对车辆冲洗水进行循环利用,工程结束后,车辆冲洗废水用于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合理设置导流围堰和导流涵管,使河道水流避开桩基工程施工部位;合理安排施工期,避开雨季和丰水季,工程施工不得阻碍河道行洪;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车辆、施工机械维修站场,全部依托县城现有合规维修场所。施工时外购成品商砼,不在施工区域设置混凝土拌和场所;施工所使用的砂石料全部为外购砂石料,加强工程管理监督,禁止在河道内采挖砂石。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施工应尽量选用低噪设备;施工运输车辆经过义坊村南侧道路时,应避免鸣笛,减速行驶,避免夜间运输。强噪声施工机械(装载机、振捣器等)夜间(22:00-6:00)停止施工作业,如需连续作业应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合理安排工期,减少施工噪声影响时间。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施工时产生的少量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避免在河道河床部位、河岸两侧长时间堆置建筑垃圾;对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生活垃圾桶收集及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施工期产生的泥浆废水、钻渣等单独收集,处理后的废水单独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产生的钻渣和泥沙等单独收集后用于桥梁两端河堤护岸的填筑;桥梁部位地表和河床清理出的地表砂石料单独收集后用于桥梁两端河堤护岸修筑,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合理的处置,固体废物不外排。5.加强生态保护措施。减少对河道沿岸农田及河床河道的的占用合理设置导流围堰及导流排水涵管,防止水土流失。工程建设结束后,恢复临时占地原貌,施工区域内无堆置渣土及建筑垃圾。 (二)运营期。按照绿化设计的要求,完成堤防护岸及占地范围内可绿化工作,加强运营期桥梁的维护管理,加强桥面保洁,保持桥面清洁,有禁止车辆通行的措施;运营期加强管理,禁止在桥面上设置小吃、餐饮等活动,防治废污水及油污废物进入河道;在桥梁及桥梁两端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人员进行清理保洁;设置警示牌、标志牌,禁止居民通过桥梁转运油料或者有毒有害物资,避免油料及有毒有害物质泄漏造成水体污染和安全事故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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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清水县永清镇苏屲村人行桥建设项目 | 清水县永清镇8#路北侧 | 清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道路起点位于牛头河北岸充国路,终点连接轩辕大道河堤步行道,桥梁横跨牛头河,南侧与牛头河南岸相接,北侧与牛头河北岸相交 | (一)施工期。1.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为减少施工场地在施工期产生扬尘,要求施工单位在进出施工场地位置设置施工车辆冲洗台,对驶出施工场地的车辆冲洗干净,避免将施工作业场所的泥沙带至外部道路或公园道路上,在作业时段、作业环节采用洒水抑尘的措施减轻扬尘污染,对作业场所及进出施工场地的道路进行平整压实,定期洒水,保持合理的湿度,防治地面起尘。车辆在运输土石方和散粒建筑材料时,应按载重量装载并且设有围蔽、覆盖等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占用场地恢复植被。施工现场要做到“六个百分百”,即施工区域100%围挡,裸土及物料堆放100%覆盖,施工场地100%洒水清扫,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道路100% 硬化,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2.加强水污染防治。工程承包合同中应明确桥梁建筑材料的运输过程中防止洒漏条款,钻孔及清孔泥浆废水收集处理措施,不得设在樊河河床上设置堆放场地、临时施工营地、建材堆场;施工废水、施工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洒水或沿岸农田灌溉,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不外排。设置车辆冲洗台和车辆废水沉淀装置,对车辆冲洗水进行循环利用,工程结束后,车辆冲洗废水用于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合理设置导流围堰和导流涵管,使河道水流避开桩基工程施工部位;合理安排施工期,避开雨季和丰水季,工程施工不得阻碍河道行洪;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车辆、施工机械维修站场,全部依托县城现有合规维修场所。施工时外购成品商砼,不在施工区域设置混凝土拌和场所;施工所使用的砂石料全部为外购砂石料,加强工程管理监督,禁止在河道内采挖砂石。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施工应尽量选用低噪设备;施工运输车辆经过义坊村南侧道路时,应避免鸣笛,减速行驶,避免夜间运输。强噪声施工机械(装载机、振捣器等)夜间(22:00-6:00)停止施工作业,如需连续作业应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合理安排工期,减少施工噪声影响时间。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施工时产生的少量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避免在河道河床部位、河岸两侧长时间堆置建筑垃圾;对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生活垃圾桶收集及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施工期产生的泥浆废水、钻渣等单独收集,处理后的废水单独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产生的钻渣和泥沙等单独收集后用于桥梁两端河堤护岸的填筑;桥梁部位地表和河床清理出的地表砂石料单独收集后用于桥梁两端河堤护岸修筑,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合理的处置,固体废物不外排。5.加强生态保护措施。减少对河道沿岸农田及河床河道的的占用合理设置导流围堰及导流排水涵管,防止水土流失。工程建设结束后,恢复临时占地原貌,施工区域内无堆置渣土及建筑垃圾。 (二)运营期。按照绿化设计的要求,完成堤防护岸及占地范围内可绿化地面植树种草工作,减少水土流失,恢复河床原貌;加强运营期桥梁的维护管理,加强桥面保洁,保持桥面清洁,有禁止车辆通行的措施;运营期加强管理,禁止在桥面上设置小吃、餐饮等活动,防治废污水及油污废物进入河道;在桥梁及桥梁两端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人员进行清理保洁;设置警示牌、标志牌,禁止居民通过桥梁转运油料或者有毒有害物资,避免油料及有毒有害物质泄漏造成水体污染和安全事故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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