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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清水县第一中学锅炉建设等3项目)

发布日期: 2022-06-02 15:59
信息来源: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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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清水县第一中学锅炉建设项目

 

清水县第一中学院内

清水县第一中学

甘肃丞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一座4t/h燃气热水锅炉,锅炉为清水县第一中学冬季供暖。

1.落实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锅炉烟筒高8m、内径0.35m排放烟气,锅炉安装低氮燃烧器,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表2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限值。

2.加强水污染防治。排水主要为锅炉软化水和职工生活污水依托清水县第一 中学现有化粪池进行处理,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清水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噪声主要来自锅炉运行的引风机、水泵等噪声,为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安装消音器、隔音等措施,并加强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与管理。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软化水处理设备中使用失效后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和职工生活垃圾。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处理,学校内设垃圾箱集中收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2

甘肃天河酒业有限公司 4 吨油气锅炉建设项目

清水县泰山路19号天河酒业有限公司院内

甘肃天河酒业有限公司

甘肃丞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在甘肃天河酒业有限公司内建设1台4t/h油气蒸汽锅炉。

1.落实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锅炉安装低氮燃烧器、布袋除尘器,烟筒高8m、内径0.4m排放烟气,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表2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限值。

2.加强水污染防治。排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锅炉废水等,锅炉废水经污水管网排入天河酒厂现有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出水达到《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 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清水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锅炉运行的引风机、水泵等噪声,为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安装消音器、隔音等措施,并加强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与管理。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软

化水处理设备中使用失效后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和职工生活垃圾。 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处理,公司院内设垃圾箱集中收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3

清水县中恒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改造项目

天水市清水县永清镇南峡村

清水县中恒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丞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主要在原厂区安装1台6t/h天然气锅炉,并配套建设60m3天然气储罐一座。

 

 

1.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锅炉配备低氮燃烧器,15m高烟筒排放烟气,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表2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限值。

2.加强水污染防治。锅炉软化废水集中收集后回用于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线。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锅炉运行的引风机、水泵等噪声,为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安装消音器、隔音等措施,并加强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与管理。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软

化水处理设备中使用失效后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和职工生活垃圾。 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处理,公司院内设垃圾箱集中收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示期:2022年6月2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   电话:0938-7571832,邮箱:qshbj@126.com

通讯地址:清水县行政审批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74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