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机构职能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务服务事项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天水市秦州区藉口镇藉河大桥工程)

发布日期: 2022-05-17 22:38
信息来源: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天水市秦州区藉口镇藉河大桥工程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藉口镇

天水市秦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甘肃启示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藉河大桥北起职教园区一号路,南至国道316,全长981.318米,设计时速40km/h,道路红线宽度30米,为城市主干道,双向4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大桥与职教园区二号路为分离式立交,与秦州大道为半互通苜蓿叶型立交,共设置8条匝道,匝道总长2018.187米。

1.做好大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抑尘措施,即施工工地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施工场地100%湿法作业、运输车辆100%密闭运输。在施工过程中,作业场地周围要采取围挡、围护以减少扬尘扩散,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清运处理,堆放场地加盖蓬布并洒水抑尘,防止二次扬尘污染。运营期应采取对桥面道路及时清扫、洒水,加强桥梁及道路的日常巡检和维修、维护,保持良好运营状态,减少塞车现象,同时规范管理运行车辆,禁止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降低运营期大气污染。

2.做好水污染防治。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围设施处理,不外排;项目施工要采用环保工艺,尽量减少水体扰动范围;桥梁施工过程应尽量在枯水期进行,要采用低污染方式,避免泥浆外溢,造成水体污染;严禁向附近水体中倾倒废水、废料、垃圾等污染物;近水路段路基开挖时应避开雨季施工,做好临时排水系统;施工产生的泥浆经沉淀后循环利用,上清液用于项目周边洒水抑尘。运营期做好车辆的规范管理,严禁各种泄露、散装超载车辆上路,防止散失的货物对沿线水体造成污染;设置泄水管、收集池等地表径流收集系统,雨水经收集池沉淀后排入藉河;加强对运输危险品车辆的监控,限制车速,杜绝事故的发生。

3.做好噪声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报告表》及声环境影响专项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要做好工程管理工作,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高噪声设备在午间(12∶00~14:30) 和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作业;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避免多台高噪音机械设备在同一时间、同一场所使用;应加强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确保正常有效运行。运营期要加强道路交通管理,限制高噪声机动车辆上路,在桥梁两端设置限速、禁鸣等标识标志,通过采用沥青路面、加强绿化、控制距离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

4.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要做好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部分严格按照住建部门要求,及时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施工钻渣及泥浆经沉淀晾晒固化后拉运至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须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行人丢弃垃圾及车辆运行过程中洒落在桥面上的物质,应及时清扫,保持桥面干净。

 

 

 

 

/

 

 

 

 

/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环境管理      电话:0938-4993154(传真)、4993152      邮箱:qzqhbjglg@126.com

通讯地址:天水市秦州区双桥写字楼     邮编:7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