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矿山开采过程中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穿孔凿岩、爆破、物料铲装、运输、卸料粉尘和排土场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各种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如下: ①凿岩穿孔粉尘:在开采过程中采用潜孔钻机进行穿孔,凿岩、穿孔过程全程配套喷洒冷却水,洒水过程抑尘效果明显。 ②爆破粉尘:为防止爆破过程中的粉尘污染,爆破前在爆破现场洒水,同时选择扩散条件较好的时间进行爆破,有助于粉尘扩散。此外,建设单位设置雾炮系统,在爆破后对爆破区域进行喷射,加快粉尘沉降速度。 ③物料装卸粉尘:物料装卸过程中的粉尘产生量较小,经过自然沉降,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④道路运输扬尘:矿区运输路面采用粒径较小的矿石铺压,且建立定期洒水的制度。根据气候情况确定洒水次数。在晴天或有风天气每天洒水4次,每班2次;晴天小风或无风天气洒水2次,每班1次。 ⑤运输车辆尾气:建设单位作业时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机械设备,同时加强设备维护,选用合格的燃油,避免排放未完全燃烧的黑烟。此外,企业生产期间合理安排运输路线,避免运输绕路情况发生,同时加强运输路面维护,确保道面质量,要求运输车辆限速运行,严禁超载。由于项目场地空旷,空气流通性好,采取上述措施后,燃油机械尾气不会出现聚集现象,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无明显不利影响。治理措施可行。 ⑥排土场粉尘 矿区建设的1#、2#排土场已取得环评手续并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矿区排土场已进行部分生态恢复,本次在矿权范围内新建3#排土场,开采过程产生的剥离土石方清运至现有2#排土场及新建的3#排土场,建设单位对排土场采取定期洒水降尘措施后,排土场粉尘排放量较小,不会对外环境造成明显不利的影响,故治理措施是可行的。 2、水污染防治措施 (1)开采区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间开采区主要用水为矿区开采过程中洒水降尘用水、排土场洒水以及道路洒水等。各区域降尘用水全部自然蒸发损失,不外排。 (2)生活区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区采用移动式环保厕所,少量厨房废水及职工洗漱废水用于生活区绿化和道路降尘,运营期无外排废水。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矿区产噪设备噪声在80~90dB(A)之间,这些设备均露天设置在采场区,采取上述噪声治理措施后,对周边区域声环境影响不大。同时各种设备距矿区边界都有一定距离,噪声经距离衰减、声屏障和空气吸收等作用,矿区边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开采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次在矿权范围内新建3#排土场,开采过程产生的剥离土石方清运至现有2#排土场及新建的3#排土场。 (2)生活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间生活区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往政府指定的生活垃圾收集点。 5.1优化生态环境 (1)开采方式科学化 矿山复绿工作是建设绿色矿山一项重要内容,必须坚持“边开采、边治理”的工作方针,保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连续性,逐步改善矿区生态环境,使矿区在闭坑后可以更加和谐地融入周围自然生态环境。 (2)矿区采矿场的生态环境修复 一般开采境界除了平台按要求形成反坡以利于排水,并沿平台走向设置横向排水沟,逐步将水引至坡底,避免雨季降水在边坡漫流冲刷覆土。矿山闭坑后对边坡平台进行覆土,采取种植树木、爬攀植物,撒播草籽等手段予以绿化。覆土厚度0.3~0.5m,树间距为2m,藤蔓间距1m。 (3)采剥物处置措施 矿区采剥物主要为表土和围岩废石,表土和废石应分别在排土场堆放,在排土场坡脚处修筑拦渣墙或挡土墙,后期表土及废石可用于铺设矿区道路、回填采坑及覆土。 5.2影响减缓措施 (1)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①结合当地政府部门所制定的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和水土保持规划,协助当地政府搞好矿区的生态环境建设工作。 ②加强管理,制定并落实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的监督管理措施。生态管理人员编制,建议纳入项目的环境管理机构,并落实生态管理人员的职能。 (2)进、出场道路的生态防护措施 建设单位自行修筑的进场道路主要用于石料运输,每三个月对道路进行一次维护,使用矿石开采产生的废石料进行填补平整,并经压路机压实,以减少车辆通行产生扬尘。同时,项目运输车辆在矿区严格沿道路低速行驶,不会偏离道路造成其他地表破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