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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生态环境局张家川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静宁(庄浪)至天水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TZZB2标沥青拌合站等2项目)

发布日期: 2022-03-10 21:51
信息来源: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张家川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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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静宁(庄浪)至天水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TZZB2标沥青拌合站

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龙山镇西沟村

中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富云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依托现有建成的预制场空地内进行改建,项目主要新建沥青搅拌生产线一条,主要包含沥青搅拌系统、冷料供给系统、烘干系统、热骨料提升系统、筛分系统、粉料供给系统、沥青加热系统、称重系统,新建沥青储罐5座,柴油储罐1座,新建废气治理设施,石料仓库、粉料筒仓、办公生活区、水、电、废水、固体废物治理设施均依托预制场现有设施。项目总共投资 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万元。

(一)建设期

(1)废水:施工生产废水禁止直接排放,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生活清洗废水用于泼洒降尘。

(2)废气:在施工作业带两侧设置围挡;施工场地定时洒水;施工机械作好清洗;对地表剥离物进行洒水、表层硬化或加盖覆盖物;对物料运输车辆加盖蓬布;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大风和雨天施工。 

(3)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机械设备作业时间;禁止运输车辆随意鸣笛,运输车辆经过敏感点时降低运行速度;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屏障。场界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标准。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建筑垃圾清运至当地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二)运营期

(1)废水:生产废水经预制场现有的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自建防渗化粪池处理设施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吸粪车定期清运至龙山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不排入到周边水体。

(2)废气:主要为骨料在烘干滚筒加热和振动筛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烟尘)、燃气废气,导热炉加热沥青燃烧柴油产生的燃油烟气通过重力除尘+布袋除尘器经15m排气筒排出,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食堂顶部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 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

(3)噪声:主要噪声源为设备噪声、车辆进出噪声,通过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和加强管理,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沉淀池沉渣、除尘器收尘、滴漏沥青及拌合残渣。沉淀池沉渣定期打捞后外售用作建筑材料、除尘器收尘由企业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滴漏沥青及拌合残渣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项目职工生活及办公产生的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机油、废导热油集中收集在危废暂存间暂存(1座5m2的危废暂存间)后,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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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静宁(庄浪)至天水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TZZB2标混凝土拌合站

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龙山镇西沟村

中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富云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0444㎡,主要建1条水稳材料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年产346070m³水稳材料,项目总投资6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

 

(一)建设期

(1)废水:施工生产废水禁止直接排放,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生活清洗废水用于泼洒降尘。

(2)废气:在施工作业带两侧设置围挡;施工场地定时洒水;施工机械作好清洗;对地表剥离物进行洒水、表层硬化或加盖覆盖物;对物料运输车辆加盖蓬布;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大风和雨天施工。 

(3)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机械设备作业时间;禁止运输车辆随意鸣笛,运输车辆经过敏感点时降低运行速度;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屏障。场界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标准。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建筑垃圾清运至当地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二)运营期

(1)废水:拌和站厂区门口设置1个80m3(8m×4m×2.5m)沉淀池;项目洒水降尘用水在使用过程中蒸发损耗,搅拌机清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自建防渗化粪池一座(60m3),化粪池处理设施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吸粪车定期清运至龙山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主要为机制砂料装卸粉尘、原料投料及输送过程粉尘、机制砂装卸和堆放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顶部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食堂顶部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 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

(3)噪声:主要搅拌机、装载机、运输车辆等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和加强管理,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

(4)固废: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沉淀池沉渣、实验室废料集中收集后运至当地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除尘器收尘、搅拌固废由企业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职工生活及办公产生的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机油集中收集在危废暂存间暂存(1座5m2的危废暂存间)后,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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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2022年3月10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张家川分局管理股   电话:0938-7817522(传真),邮箱:zjchbj@126.com

通讯地址:张家川县行政广场政务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741500

03.10 附件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静宁(庄浪)至天水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TZZB2标沥青拌合站.pdf

03.10 附件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静宁(庄浪)至天水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TZZB2标混凝土拌合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