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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国家电投清水50兆瓦风储一体化发电项目(升压站工程))

发布日期: 2023-06-05 15:05
信息来源: 政务服务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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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国家电投清水50兆瓦风储一体化发电项目(升压站工程)

天水市清水县白驼镇

清水绿动新能源有限公司

陕西豪世迈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为新建,位于天水市清水县白驼镇西侧、刘坪村东侧,为国家电投清水50兆瓦风储一体化发电项目的配套设施。项目新建110KV升压站一座,包括新建主变一台,容量为50MVA,预留一台主变位置,在主变低压侧安装±15Mvar直挂型、水冷式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新建110KV出线间隔1回,预留1回;升压站内新建45m3事故油池一座;配套建设一座2层框架结构配电楼,一座2层框架结构综合楼。项目总投资3591.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07万元。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中严格落实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管理,及时做好施工场地的生态恢复;运营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排出。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抽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升压站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施工固废优先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拉运至住建部门指定的场所;运营期废铅酸蓄电池在站内危废库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事故油排入事故油池后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升压站运营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控制限值为100μT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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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0938-8214104(传真)、8331305,邮箱:tsshbjxzspk@126.com

通讯地址:天水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邮编:7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