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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磐安镇李家窑桥梁建设项目等5个项目)

发布日期: 2023-06-05 15:03
信息来源: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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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磐安镇李家窑桥梁建设项目

甘谷县磐安镇李家窑

甘谷县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甘肃启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桥梁工程线路总长为141.805m,桥梁设计规模为中桥,桥长为45.954m;过水路面线路总长为207.048m,涵洞长为10.45m,均按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车速30公里/小时。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1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应特别注意建筑施工过程和建筑材料运输过程产生扬尘防治问题,须制定明确的扬尘防治措施,并严格遵守和实施,以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必须做到“六个100%”,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a、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施工现场应封闭施工,两侧围挡高度不低于2.5m。安排专人负责围挡的保洁、维护,确保围挡设施整洁、美观。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立企业标志、企业名称和工程名称。主要出入口设置“五牌一图”,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在建工程主体必须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表面美观整洁、不破损、不污染。

b、工地路面100%硬化。施工现场的出入口路面须全部硬化,并与主干道相连接。暂不施工的场地,应采用绿色的密目式安全网或者遮阳网进行覆盖,或采用灌木、草皮等进行绿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c、出入车辆100%冲洗。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必须设置洗车平台,运输土石方的车辆进出工地,需配置冲洗设备。平台标高必须低于出口路面50公分,洗车平台要有完善的排水沟,建有防渗隔油池、沉淀池,泥水不得直接排入下水道,对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

d、物料堆放100%覆盖。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应按规定要求分类堆放,设置标牌,并稳定牢固、整齐有序。本项目必须使用预拌砂浆,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日产日清,本项目施工工地内设置一个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覆盖等防尘措施,工程项目竣工后30日内,施工单位应及时清除积土、堆物、渣土。

e、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建筑施工现场要设置洒水喷淋设备等降尘设施,遇到干燥季节和大风天气时,要安排专人定时喷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湿润。气象预报5级以上大风或空气质量预报重度污染天气时,严禁土方开挖、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并做好覆盖工作。外脚手架拆除时应当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禁止拍抖落造成扬尘。

f、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谨防运输车辆装载过满,对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蓬布减少洒落。同时,车辆进出、装卸场地时应用水将轮胎冲洗干净,运输车辆限速行驶;

通过采取上述扬尘防治措施,可以有效地把施工期的扬尘污染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扬尘防治措施合理可行。

1.2 施工机械排放尾气的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针对汽车尾气的排放拟采取以下的措施:

(1)运输、施工单位严格使用所排污染物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的运输车辆和工程机械,严禁使用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车辆和机械。

(2)所有车辆和机械必须定时维修和维护,保证正常运营,减少事故排放。

综上所述,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简单,经济有效,操作难度小;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将有效减少,不会对当地大气环境质量造成大的影响;评价认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行。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2.1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工程承包合同中应明确筑路材料(如油料、粉煤灰、水泥、砂、石料等)的运输过程中防止洒漏条款,堆放场地不得设在水体附近,以免随雨水冲入水体造成污染。

(2)施工材料如油料等有害物质堆放场地应设蓬盖,以减少雨水冲刷造成污染。

(3)跨水体桥梁施工时,施工生产废水不得直接排入河流。本工程拟对生产废水采用自然沉降法进行处理,在沿线施工工区各设一座简单平流式自然沉淀池,共设置1座沉淀池,施工生产废水由沉淀池收集,经酸碱中和沉淀、隔油除渣等简单处理后,主要污染物SS 去除率控制到80%,pH值调节至中性或弱酸性,油类等其它污染物浓度减小。搅拌废水循环回用,以有效控制施工废水超标排放造成当地水质污染影响问题。

2.2项目区生活污水防治措施

项目部设置在线路起点处村庄,给排水、用地依托居民原有处理系统;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洗漱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和COD、BOD5、NH3-N;直接用于厂区的洒水降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措施可行。

2.3施工期跨河道段水环境保护措施

(1)严禁将含有害物质的筑路材料如油料、化学品等堆放于河道等水体附近,临时堆放应设置围档、蓬盖,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

(2)要严格按照“河长制”要求,河道日常要求达到“河面无杂物,河中无障碍物,河岸无垃圾”的“三无”标准,施工期每日产生的垃圾要及时清运,保证河道清洁。

(3)严格河道执法,强化重点领域涉水涉河违法行为的巡查发现和打击力度,确保沿线水系及其下属河道行洪畅通,环境卫生整洁,促进河道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沿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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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X207大湾-红土岘(金西路、西大路)提升改造工程

甘谷县金山镇、西坪镇

甘谷县交通运输局

甘肃启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全长35.753km,主要对X207大湾-红土帆(金西路、西大路)现有公路进行提升改造,其中K0+000-K12+900、K16+373-K17+480段采用三级标准,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度为7.5m;K12+900-K16+373、K17+480-K35+753段采用四级公路(Ⅱ类)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5km/h,路基宽度为7.5/5m。全线共设小桥34.0m/1座(对湾儿河桥维修利用),涵洞212.93m/27道(1道完全利用),平面交叉37处。

2.1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为减少施工扬尘,施工时须满足《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工作的通知》(建办质〔2019〕23号)、《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具体措施如下:

(1)粉状筑路材料的堆放地点应选在环境敏感点的下风向 300m 外,减少堆存量并及时利用,堆放时应采取防风防雨措施,必要时设置围栏,遇恶劣天气加盖毡布。

(2)粉状材料如水泥、石灰等应罐装或袋装,禁止散装运输;运输泥土及施工材料的车辆应配置防散落装备,装载不宜过满,防止被大风吹起,严禁运输途中扬尘、散落,必须加盖毡布,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并规划好运输路线与时间,尽量减少对敏感区的影响。

(3)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物料集中堆放并遮盖篷布,堆置的土石方及时回填,确保达到6个100%防尘控制要求。

(4)对取、弃土场等临时占地采取洒水、覆盖防尘网等严格处理措施,防止生成新尘源。

(5)施工车辆必须定期检查,破损的车厢应及时修补,减少车辆在行驶中沿途散落建筑材料及建筑废料。

(6)对施工、运输道路表面采取硬化措施。另外,施工便道应充分利用现有的黑色路面以及铺设石屑、碎石路面,控制机动车轮碾压的影响,从根本上减少扬尘污染。

(7)在施工工地出口附近经常会有较多的建筑废料洒落并造成污染,施工单位应及时清理干净。

(8)对施工、运输道路表面采取硬化措施,或采取洒水等方法处理,在干旱大风天气应加强洒水,适当增加洒水次数。另外,施工便道应充分利用现有的路面以及铺设石屑、碎石路面,控制机动车轮碾压的影响,从根本上减少扬尘的污染。

(9)严禁在大风条件下进行易起尘的施工作业。

(10)项目施工期较长,路基施工期做好路基洒水抑尘或铺设防尘网。

2.4施工机械、车辆汽车尾气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中要求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按照各自荷载进行运输,减少汽车尾气的产生量,同时对施工车辆提出要求,严禁报废车辆在施工场地内使用,施工期间做好车辆等的保养和管理,确保其正常作业

3.1施工期穿跨河道段保护措施

(1)严禁将含有害物质的筑路材料如沥青、油料、化学品等堆放于河流、沟渠等水体附近,必要时设围栏,并设有蓬盖,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

(2)要严格按照“河长制”要求,河道日常要求达到“河面无杂物,河中无障碍物,河岸无垃圾”的“三无”标准,施工期每日产生的垃圾要及时清运,保证河道清洁。

(3)严格河道执法,强化重点领域涉水涉河违法行为的巡查发现和打击力度,确保沿线西小河及其下游河道行洪畅通,环境卫生整洁,促进河道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沿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④桥梁改造工程在跨河施工过程中全程采用“挂篮”施工,以收集意外散落的施工垃圾等落入水体,防止因施工垃圾造成水体污染。

3.2桥梁改造工程施工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单位应优化施工方案,尽可能采取最先进的施工工艺、科学管理,在确保施工质量前提下提高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水下的作业时间。同时加强对施工设备的管理与维修保养,杜绝泄漏石油类物质以及所运送的建筑材料等,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维护管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严禁漏油施工机械在水上作业,减少对水域污染的可能性。

(2)合理选择施工时间,桥梁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枯水期。

(3)对施工产生的护栏、凿除碎屑及时收集运至岸边用于夯实路基,漏浆、溢浆回收利用,严禁直接倾倒至水体以及在岸边堆放。

(4)桥梁改造过程中应采取封闭施工,尽量减小施工与水环境的接触,减少泥浆等污染物进入水环境污染水质。尽量缩短施工时间,同时设置防护网,避免建筑垃圾和粉尘落入沟道或河道中。

(5)桥梁护栏浇筑过程中的混凝土物料,做好管理工作,并且配套相应的收集网等设施,严禁浇筑过程中混凝土遗漏进入水体,采取先进的施工工艺,做到混凝土的封闭式浇筑作业。

(6)严禁将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建筑材料如施工中的水泥、废油和其他固体废弃物堆放于水体附近,严格要求,将施工建筑材料和固废等堆放在施工临时区,并且按照需求临时采购堆放的方式,临时堆放区加盖篷布,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

(7)施工机械严格检查,防止油料泄漏,严禁施工机械漏油状态进行施工行为,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检查,确保正常作业。

(8)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严格约束施工人员的个人卫生行为,严禁任意向水体中倾倒生活垃圾和废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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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甘谷县蔡家寺景区至大像山4A级景区旅游公路

甘谷县大像山镇

甘谷县交通运输局

甘肃启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全长17.5km,主要对既有公路进行维修改造,全线采用三级标准,设计速度30km/h,K0+000-K8+293段路基宽度7.5m,路面宽度6.5m(受限路段除外),K8+293-K17+500段维持现有城市道路宽度

2.1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回顾性调查,为减少施工扬尘,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了《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工作的通知》(建办质〔2019〕23号)、《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具体措施如下:

(1)粉状筑路材料的堆放地点选在环境敏感点的下风向300m外,减少堆存量并及时利用,堆放时应采取防风防雨措施,同时,设置围栏,遇恶劣天气加盖毡布。

(2)运输商砼、沥青及施工材料的车辆配置防散落装备,装载不宜过满,防止被大风吹起,严禁运输途中扬尘、散落,并规划好运输路线与时间,尽量减少对敏感区的影响。

(3)施工单位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物料集中堆放并遮盖篷布,堆置的土石方及时回填,确保达到6个100%防尘控制要求。

(4)施工车辆定期检查,破损的车厢应及时修补,减少车辆在行驶中沿途散落建筑材料及建筑废料。

(5)施工道路充分利用现有道路,并定期洒水降尘,从根本上减少扬尘污染。

(6)在施工工地出口附近经常会有较多的建筑废料洒落并造成污染,施工单位应及时清理干净。

(7)严禁在大风条件下进行易起尘的施工作业。

(8)项目施工期较长,路基施工期做好路基洒水抑尘或铺设防尘网

3.1施工期穿跨河道段保护措施

(1)严禁将含有害物质的筑路材料如沥青、油料、化学品等堆放于河流、沟渠等水体附近,必要时设围栏,并设有蓬盖,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

(2)严格按照“河长制”要求,河道日常要求达到“河面无杂物,河中无障碍物,河岸无垃圾”的“三无”标准,施工期每日产生的垃圾及时清运,保证河道清洁。

(3)严格河道执法,强化重点领域涉水涉河违法行为的巡查发现和打击力度,确保跨越处渭河、散渡河、武家河及其下游河道行洪畅通,环境卫生整洁,促进河道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沿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④桥梁修缮工程在跨河施工过程中全程采用“挂篮”施工,以收集意外散落的施工垃圾等落入水体,防止因施工垃圾造成水体污染。

3.2桥梁修缮工程施工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单位优化施工方案,采取最先进的施工工艺、科学管理,在确保施工质量前提下提高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水下的作业时间。同时加强对施工设备的管理与维修保养,杜绝泄漏石油类物质以及所运送的建筑材料等,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维护管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严禁漏油施工机械在水上作业,减少对水域的污染。

(2)合理选择施工时间,桥梁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枯水期。

(3)对施工产生的护栏、凿除碎屑及时收集运至岸边用于回填坑洼、沉陷处,漏浆、溢浆回收利用,严禁直接倾倒至水体以及在岸边堆放。

(4)桥梁修缮过程中采取封闭施工,尽量减小施工与水环境的接触,减少泥浆等污染物进入水环境污染水质。尽量缩短施工时间,同时设置防护网,避免建筑垃圾和粉尘落入沟道或河道中。

(5)严禁将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建筑材料如废油和其他固体废弃物堆放于水体附近,将施工建筑材料和固废等堆放在施工临时区,并且按照需求临时采购堆放的方式,临时堆放区加盖篷布,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

(6)施工机械严格检查,防止油料泄漏,严禁施工机械漏油状态进行施工行为,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检查,确保正常作业。

(7)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严格约束施工人员的个人卫生行为,严禁任意向水体中倾倒生活垃圾和废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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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甘谷县脱贫攻坚磐安农村供水巩固提升工程

甘谷县磐安镇

甘谷县水务局

甘肃丞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治理河道长度12.2km,修筑堤防总长10.695km。其中左岸堤防5.657km,右岸堤防5.038km。堤防左右岸修建排水涵管3处,桩号分别为左堤15+170、左堤21+720、右堤17+300,排水涵管采用D1000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沿堤每1.0km设一处人行踏步,顺堤坡方向设计置30×20cm砼台阶,共设置巡堤踏步13处。修建越堤道4处,桩号分别为右堤14+410、右堤15+120、右堤16+570、右堤17+330及左堤对应处。

1.施工废气

本项目在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扬尘、运输道路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尾气。

1.1扬尘

(1)运输车辆扬尘

运输道路扬尘属于等效线源,扬尘污染在道路两边扩散,最大扬尘浓度出现在道路两边,随着离开路边的距离增加浓度逐渐递减而趋于背景值,一般条件下影响范围在路边两侧30m以内。因此,交通运输扬尘对运输线路周围小范围大气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属于局部性短期污染,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长期的、不可恢复的危害影响。

本项目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采取如下防范措施:

①对道路进行定期养护、维护,对路面杂物清理,从源头上减少起尘量,降低扬尘量。

②物料密闭运输:为减少和控制运输过程中的抛洒,物料运输密闭或遮盖。给车辆加盖蓬布和盖板,减少运输抛洒及其扬尘。

③洒水降尘:租用洒水车1辆,在各施工区、运输道路等区域,早、中、晚巡回洒水,控制扬尘。

④控制车速降尘:施工道路出入口设置限速警示牌,严格限制各类施工车辆的行驶速度,保证施工机械行驶速度不超过30km/h,降低道路扬尘污染程度。

⑤监督管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监督,发现敞开式运输和沿途抛洒的情况要及时制止,予以纠正。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本项目在建设期间大幅度降低运输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而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废气的影响也已终止。

(2)施工扬尘

为了有效防止和减少施工期间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污染,施工单位制定了严格、规范管理制度和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8月29日修订)中的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加强施工场地扬尘的控制,并将其纳入施工单位的环保管理程序,科学施工、文明施工,减少了扬尘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施工单位采取了以下措施:

①裸露的场地、堆放的土方以及易扬尘建筑材料采取覆盖、固化的防尘措施,结合施工过程中场地土方材料等使用周期和使用功能,采取防尘网覆盖和封闭存放的针对性措施。

②作业过程防治措施:优化基坑开挖、土方作业等施工组织,合理划分流水作业面,动态覆盖空置或已完成作业场地,及时清理散落泥土。土方开挖采用渐进式分段施工作业,减少了土石方裸露面积和时间,并做好施工过程防尘降尘措施。

③建筑垃圾按不同产生源、种类、性质分类收集存放并及时清运,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分别处置。运输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采取密闭措施防止物料遗撒,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通过采取上述扬尘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有效地把扬尘污染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1.2施工机械废气及施工车辆尾气

本项目建设单位采取如下措施:

①选用环保型施工机械、节能低耗运输车辆,并选用质量较好的燃油,减少燃油废气排放;

②设备运行、车辆运输尽量避开人群活动相对集中的时段;

③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维护,提高机械的正常使用率,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④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度和颗粒物排放;

⑤禁止不符合国家废气排放标准的机械和车辆进入工区;

⑥合理安排运输时段及路线,降低交通拥挤和堵塞几率,降低汽车尾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区环境空气本底质量较好,工程施工强度小,施工污染具有局部性和间歇性的特点,且施工区地势开阔、大气扩散条件较好。施工机械使用时间较短、尾气排放的不连续性,在露天空旷条件下空气流通性好,废气中的各项污染物很容易扩散稀释,不会引起局部大气环境质量的恶化,因此汽车运输和施工机械尾气对周围区域的环境空气影响是很小的。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在施工期汽车运输和施工机械尾气的影响大大降低。

2.施工废水

(1)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未建食堂等生活用房,施工人员均租住在周边居民家中,施工人员粪便依托工程沿线公共厕所和当地居民旱厕集中收集处理,施工人员生活洗漱废水收集后用作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本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不外排。

(2)土石方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基坑水以及混凝土养护废水经沉淀后用于项目施工用水及洒水降尘,不外排。

(4)施工机械、车辆在周边维修厂进行集中维修和清洗,不在河道内冲洗施工车辆及施工机械。

(5)合理安排施工期,河道内的施工期尽量避开暴雨季和丰水季,工程施工不得阻碍河道行洪。每天施工结束后,将施工场地内的施工车辆全部清理出场,不在河道内放置施工车辆,不得在河道内堆置建材。

(6)进入河道范围内的车辆和施工机械确保完好、运行稳定,防止在河道内发生漏油事故。

(7)施工导流建筑拆除时避开雨季,拆除的固废及时清运出场。

本项目呈线性工程,采取分段施工,局部工程量较小,河道内施工避开暴雨季和丰水季,在采取上述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在施工期有效避免了对地表水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废水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停止排放。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处理处置方式合理,处理后废水排放去向明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4.施工期固体废物

为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针对项目固体废物产生特点,确保项目建设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本项目建设单位采取如下措施:

(1)施工期生活垃圾依托居民点垃圾收集设施,集中收集后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工程承包单位对施工人员加强教育和管理,做到不随意乱扔废弃物。

(2)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优先利用,不能利用的清运至建设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处理点。

(3)建筑材料按用量进行调配,尽量做到不洒、不漏、不剩、不倒。

(4)场地地基挖掘产生的土石方,全部用于回填。在施工前对临时施工场地可利用表土进行剥离,单独堆存,用于后期恢复场地原状以及绿化覆土使用,加强表土堆存防护及管理,确保有效回用。

(5)固体废物的运输必须加盖篷布,避免发生垃圾洒落。

根据调查,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处置,无遗留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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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甘谷县散渡河新兴镇段防洪治理工程

甘谷县新兴镇散渡河段

甘谷县水务局

甘肃丞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新建一座净水厂,占地面积5467m2,供水规模为2801m3/d,供水范围为磐安镇1镇6村7005户32222人,水厂出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要求。

 

1.废气治理措施

施工期扬尘治理做到“六个100%”,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选用尾气排放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车辆和施工机械,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装修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材料。根据调查,项目施工期间未发生大气污染投诉事件。 

2.废水

施工场地未设置施工营地,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临时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泼洒厂区抑尘,不外排。施工现场的所有临时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均采取防渗漏措施。

根据调查,项目施工期间未发生水污染投诉事件。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期间各种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根据调查,施工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有:

(1)施工期选用了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

(2)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在施工区内车流量较大的路段设置了标志牌或警示牌,并在路牌上标明禁止施工车辆白天大声鸣笛,夜间禁止鸣笛,限制施工区内车辆时速在15km以内;

(3)高噪声环境下作业的施工人员佩带了防噪耳塞、耳罩。

根据调查,项目施工期间未发生噪声扰民、噪声污染投诉事件。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开挖土石方全部用于回填,无弃方。建筑垃圾圾能回收利用的优先利用,不能利用的清运至建设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处理点。根据调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未发生固废污染投诉事件。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间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扰动施工区域外的地表。剥离表土单独保存,用于施工结束后生态恢复。施工扰动区域已进行生态恢复,未对项目区周围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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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   电话:0938-5621507,邮箱:ggxhbj@126.com

通讯地址:甘谷县大像山镇像山西路  邮编:74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