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机构职能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务服务事项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张家川县中西部城乡供水水源保障工程)

发布日期: 2023-06-12 16:21
信息来源: 政务服务管理科
浏览次数:
字号【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张家川县中西部城乡供水水源保障工程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恭门镇、平安乡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农村供水工程管理站

兰州绿华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恭门镇、平安乡。项目规划在富川水库与东峡水库之间修建输水建筑物将两处水库进行连通,利用自流方式将富川水库水引水至东峡水库内,为东峡水库补水205.0万m3/年。工程从富川水库输水管道闸阀井处取水,引水至新建的沉砂池内经沉砂池初步沉淀后自流至引水渠道,然后通过引水建筑物引水至东峡水库左岸梨树湾沟道进入东峡水库库区。工程由首部工程、引水工程、尾部工程和附属工程4部分组成,引水线路总长8230m。项目总投资15752.4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38.88万元。

1. 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通过洒水抑尘、限制车速、保持运输车辆清洁、施工工地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运输散装物料车辆覆盖封闭、避免大风天气作业等措施,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 严格水环境保护。施工中混凝土拌合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及隧道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及生产设施用水,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盥洗废水设置防渗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营地设置防渗旱厕,定期清掏。水源保护区段施工时,要加强施工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优化施工方案,不设置取土、弃渣场地、料场、混凝土拌合、施工营地等施工临时设施,严禁施工废水进入水源保护区。

3.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设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4. 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建筑垃圾优先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拉运至住建部门指定的场所;施工弃渣、废弃泥浆运往项目弃渣场处理。

5.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合理选择施工作业方式,严格控制施工营地范围,严格作业机械管理,施工结束后对所有施工区域进行场地清理、平整压实、恢复植被。

\

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0938-8214104(传真)、8331305,邮箱:tsshbjxzspk@126.com

通讯地址:天水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邮编:7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