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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红堡养护工区沥青拌合楼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 2025-12-05 08:55
信息来源: 清水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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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红堡养护工区沥青拌合楼建设项目


甘肃省天水市清水县红堡镇红堡养护工区内

甘肃省天水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清水公路段

甘肃丞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红堡镇红堡养护工区内。红堡养护工区是平(凉)天(水)高速公路庄浪(韩店)至张家川至天水(社棠)连接线二级公路土建工程于2013年12月建设完成的。2013年至2014年为平(凉)天(水)高速公路庄浪(韩店)至张家川至天水(社棠)连接线二级公路路面工程提供沥青混凝土,二级公路建成后沥青拌合楼于2014年12月起至今闲置。清水公路段,拟对闲置的红堡养护工区沥青拌合楼重新启用,为辖区公路养护提供沥青混凝土。本次改造后重新启用需补办环评。

本项目占地面积9246.6m2,建设1条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年产沥青混凝土10.08万t。本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储运工程、依托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部分组成。项目总投资7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3.5万元。


   (一)施工期

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尾气,施工期采取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必须做到“六个100%”,设置洒水喷淋设备等降尘设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车辆加盖蓬布,车辆限速,避免扬尘污染。生活污水依托红堡养护工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绿化及道路浇洒,不外排,生产废水经临时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泼洒厂区抑尘,不外排。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采取降噪措施,规范施工行为,严格控制施工时间,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合理处置固体废物。

(二)运营期

1.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有机热载体炉以轻质柴油作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燃锅炉标准限值。骨料烘干及筛选废气经管道负压收集后引入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沥青从进料到搅拌工序均密闭沥青储罐呼吸口废气密闭管道收集后经水喷淋+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半封闭砂石料棚,地面硬化,洒水抑尘粉状物料密闭输送,筒仓顶部设布袋除尘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冷料仓顶部设置罩棚,设喷雾抑尘装置,皮带输送机封闭道路硬化,路面定期清扫和洒水

2.严格水环境管理。建设一座容积2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收集后依托红堡养护工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出水暂存于50m3玻璃钢蓄水池,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红堡养护工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与管理。

4.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厂区内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不合格的骨料由石料供应商定期回收,筒仓仓顶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反吹清灰重新进入筒仓内作为原料使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外售砖厂综合利用,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理,滴漏沥青及拌合残渣回用于生产,废导热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焦油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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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2025125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   电话:0938-7571832,邮箱:qshbj@126.com

通讯地址:清水县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74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