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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清水县长余辉发光建筑材料加工生产线项目(二期工程))

发布日期: 2025-12-04 10:35
信息来源: 清水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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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清水县长余辉发光建筑材料加工生产线项目(二期工程)


甘肃省天水市清水县红堡镇

倪家村上倪68

甘肃璟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兰州绿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位于清水县红堡镇倪家村上倪68号。占地总面积为2556m2。本项目建设砂石料生产线1条,建设规模为年产30t砂石料,占地面积为2556m2,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办公生活区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4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万元。


(一)施工期

加强施工人员环境管理,及时采取抑尘措施,保持地面整洁,及时洒水降尘,车辆限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罐车拉运至清水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施工废水收集后回用于施工。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采取降噪措施,规范施工行为,严格控制施工时间,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应及时清运。

(二)运营期

1.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原料库采用封闭式彩钢棚,定期喷淋洒水。生产厂房为封闭式,上料口为半围挡式,上方设置喷淋洒水装置,圆锥研磨工序开始加水洗料,后续箱式研磨、筛分全过程湿水作业运输路面采用砂石铺压并定期洒水,运输车辆限速行驶,车厢苫盖。成品库位于封闭式生产车间内选用合格燃油,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加强运输路面维护,定期洒水降尘,有效减少厂区道路扬尘污染

2.严格水环境管理。生产区设置废水处理系统,生产车间地面硬化,设置导流槽,洗砂废水、生产设备滴漏的废水及成品砂石料渗出的废水经导流槽进入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化粪池(30m3)预处理后清运至清水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严格控制运输时间,夜间禁止鸣笛,车辆限速行驶。

4.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沉淀罐泥渣经板框压滤机压滤成泥饼后外售综合利用设备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依托现有工程危废贮存点贮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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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2025124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   电话:0938-7571832,邮箱:qshbj@126.com

通讯地址:清水县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74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