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秦州区现代化畜产品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 天水市秦州区藉口镇 | 天水臻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兰州绿华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年屠宰与分割生猪20万头,年产白条肉1.96万吨、分割肉0.3万吨,副产猪血、猪内脏、猪毛及头蹄尾约0.7万吨。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27万元。 | (一)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得影响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项目待宰间设置负压吸风+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待宰间、综合屠宰车间及污水站恶臭气体进行收集处理,无害化车间废气配套设置喷淋+吸附装置对废气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要加强畜禽屠宰过程中的管理,待宰圈和屠宰车间要定期喷洒除臭剂,做好管道和生产设备密封,严格防止跑、冒、滴、漏,减少无组织恶臭的排放。恶臭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二级标准值及表2排放标准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屠宰燎毛工段燃烧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严格水环境保护。施工期废水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屠宰生产废水一起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的尾水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畜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天水市污水处理厂秦州分厂处理。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落实好危废贮存点、事故水池、待宰间、屠宰车间、污水处理站、一般固废暂存间等区域防渗措施,防止造成地下水污染。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采用减振处理,高噪声设备置于厂房内,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施工期可回收的建筑垃圾收集后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项目产生的猪粪、肠胃内容物、化制残渣、生猪屠宰剥除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外售有机肥企业综合利用;病死猪、不合格酮体、不可食用内脏进行无害化处理;废包装物外售废品回收站,废油脂外售生物柴油厂家综合利用。检验产生的各类检疫固废、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贮存点,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 | 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