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硐探施工、装卸过程及临时设施在施工时采取洒水降尘、设置防尘网等措施。坑探凿岩期间采用湿法作业。场地平整时洒水抑尘,减少粉尘产生。选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燃料油及作业机械。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和维护,运输车辆减速慢行、苫盖。勘查作业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严格水环境保护。合理安排勘探时间,尽量避免雨季进行勘探。设置1个环保厕,定期清掏堆肥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坑道排水利用井下水仓沉淀处理后用于井下作业用水,其余排至坑口沉淀池,坑道排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场地和道路酒水抑尘。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低振动勘查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养护,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管理。硐探设置废土石堆场,废土石堆场设置挡渣墙、截排水沟、沉淀池等环保设施,勘探结束后废土石部分回填探洞,部分作为建筑材料外运用于道路铺设,并对废石场进行植被恢复。项目的生活垃圾等经垃圾桶统一收集后,运至附近村内指定的垃圾收集点。项目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五)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合理布置勘查场地,控制临时占地,减少植被破坏,控制作业范围,加强对野生动物保护措施;按相关要求向主管部门履行手续,落实林地补偿和保护工作,植被恢复主要从生态修复的角度出发,着重考虑植被的水土保持、涵养水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本期详查工程结束后,对硐探作业场地、生活办公区、废石场等分别采取相应的生态恢复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