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国网天水供电公司110千伏莲花变电站1、2号主变能效提升改造 | 天水市秦安县 |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天水供电公司 | 甘肃凌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拆除110kV莲花变电站原有的1、2号主变(20MVA),更换为2台50MVA的主变,拆除并新建2座变压器基础及油坑2座,新建30m3事故油池一座。项目总投资1186.59万元,环保投资34.7万元。 | (一)施工中严格落实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施工现场设置围栏、物料覆盖防尘网或者防尘布、车辆密闭运输、场内洒水抑尘等,采用符合国标排放标准的机械,加强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管理。 (二)施工废水综合利用,严禁外排。施工期及运营期生活污水进入站内化粪池处理,使用吸污车定期清运。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变电站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优先综合利用,不能利用部分及时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拆除电气设备拉运至天水供电公司三十里铺物资仓库,主变中抽出的废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运营期产生的事故油和废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在站内暂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五)变电站运营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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