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控措施。施工期要严格按照《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之百”工作标准》的相关要求执行,建筑工地周边设置高度不低于2m围挡;场内所有物料堆必须全部覆盖;工地道路全部硬化,每天进行清扫和洒水抑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低速或限速行驶,以减少产尘量。运营期锅炉烟气安装低氮燃烧器+12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的燃气锅炉标准限值。发酵废气采用全封闭式厂房,经微负压收集装置收集后经风机引入进入1套光触媒灭菌+光触媒除臭设备进行处理,除臭效率约为70%,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的排气筒(DA002)外排。 2.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施工人员的洗漱废水、施工车辆冲洗废水,均直接用于场地洒水抑尘。运营期生活污水由厂区化粪池(1座,10m3)处理后排入武山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发酵系统清洗废水全部进入原料罐回用,锅炉废水经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武山县城市污水处理厂。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做好工程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工期和施工工序,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及4a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4.安全合理处置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应采取防治措施,及时清理建筑和生活垃圾,严禁随意丢弃和堆放,避免风吹雨淋,在垃圾运输中避免撒落,将其纳入厂区指定堆放场后定期运至建筑垃圾场及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废包装经统一收集后,外卖至回收站,用于资源化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更换时由厂家回收处理。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灯管暂存于20m2危废贮存点,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