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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武山分局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武山县中科立原生物菌肥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 2025-08-18 14:44
信息来源: 武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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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武山县中科立原生物菌肥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甘肃省武山县洛门镇武山县工业集中区

中科立原(甘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兰州绿华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新建项目,占地面积13309m2,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生产车间建筑面积7200m2(其中1#生产车间3600m22#生产车间3600m2)、原料库建筑面积900m2、成品储存库建筑面积950m2、生活住房面积850m2、化验检测室50m2、办公用房750m2等。总投资15000万元,环保投资105万元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控措施。施工期要严格按照《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之百”工作标准》的相关要求执行建筑工地周边设置高度不低于2m围挡;场内所有料堆必须全部覆盖;工地道路全部硬化,每天进行清扫和洒水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低速或限速行驶,以减少产尘量运营期锅炉烟气安装低氮燃烧器+12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的燃气锅炉标准限值。发酵废气采用全封闭式厂房,经微负压收集装置收集后经风机引入进入1套光触媒灭菌+光触媒除臭设备进行处理,除臭效率约为70%,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的排气筒(DA002)外排。

2.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施工人员的洗漱废水、施工车辆冲洗废水,均直接用于场地洒水抑尘。运营期生活污水由厂区化粪池(1座,10m3)处理后排入武山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发酵系统清洗废水全部进入原料罐回用,锅炉废水经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武山县城市污水处理厂。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做好工程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工期和施工工序,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及4a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4.安全合理处置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应采取防治措施,及时清理建筑和生活垃圾,严禁随意丢弃和堆放,避免风吹雨淋,在垃圾运输中避免撒落,将其纳入厂区指定堆放场后定期运至建筑垃圾场及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废包装经统一收集后,外卖至回收站,用于资源化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更换时由厂家回收处理。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灯管暂存于20m2危废贮存点,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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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武山分局     电话:0938-3429561邮箱:wushanhbj@126.com

通讯地址:武山县城关镇南滨河路老粮食局院内  邮编:74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