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天水四零七医院甘谷康复分院(甘谷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 | 天水市甘谷县新兴镇北滨河路西段北侧(七甲村) | 天水四零七医院股份有限公司甘谷康复医院分公司 | 核工业天水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 项目总用地面积4010.4m2,建筑总面积7269.25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869.15m2,地下建筑面积400.1m2。项目主要为6F综合楼、5F后勤楼、3F医技楼以及一层门诊大厅组成的建筑物,地下室布置变配电室、消防水池和泵房等附属配套设施。主要功能包括康复室、输液室、门诊、住院部等,项目共设置床位数101张,最大门诊人数约800人/d.项目总投资7137.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7.19万元。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锅炉废气对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953-2018)表7锅炉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可知,本项目采取低氮燃烧技术为推荐的可行技术,因此,项目废气治理措施可行。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油、燃气锅炉烟囱不低于8m,本项目锅炉为燃气锅炉,产生的废气通过1根8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其要求。(2)污水处理站废气治理本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接触消毒池”工艺,在污水站运营过程中会产生 NH3、H2S、臭气浓度。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呈封闭结构,废气呈无组织排放,通过采取设备间地面喷洒除臭剂,废气排放量进一步减小,本项目废气治理措施符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1105-2020)》可行技术。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水产生量为39.506m3/d(14235.765m3/a),医技楼检验室废水经单过氧硫酸氢钾消毒剂预处理消毒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宿舍生活污水进入医技楼南侧20m3化粪池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锅炉排水降温处理后,与门诊和住院病房产生的生活污水、医疗废水共同进入院区南侧40m3化粪池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主要工艺为“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接触消毒池”,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南侧城市规划道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甘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预测结果,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后,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运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医疗废物防治措施 (1)医疗机构必须建有规范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医疗废物暂存间的建设与管理应符合GB18597的要求。 (2)按照分类记录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的产生量、贮存量和转移量,并向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报送相关数据。 (3)各类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分类存放,按类别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包装物或密闭容器内,符合HJ421要求。 (4)医疗废物暂存间应及时清运。 (5)污泥经过消毒处理,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收运处置,污泥清掏前按照GB18466要求进行监测。 (6)医疗废物转移过程中执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污水处理站污泥转移处置过程中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
|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 电话:0938-5621507,邮箱:ggxhbj@126.com
通讯地址:甘谷县大像山镇像山西路 邮编:74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