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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清水县丰望乡马家河建筑用石料矿开采项目)

发布日期: 2025-01-13 09:49
信息来源: 清水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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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清水县丰望乡马家河建筑用石料矿开采项目

天水市清水县丰望乡柏树村

清水县磊鑫矿业有限公司

兰州绿华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清水县丰望乡柏树村。矿区总面积1.2116km2,可采资源量为1532.6万m3,年开采量为78万m3,矿山服务年限为19年。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采矿工程、环保工程、排土场、矿区道路等储运工程、等。拟建工程有露天开采区、生产区、办公生活区、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产品主要以水洗砂、不同规格型号碎石为主。总投资额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4万元。

(一)施工期。项目开工建设前,建设单位应制定详细可行的生态保护方案,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圈定作业范围,严禁在施工区范围外随意活动;生活洗漱废水泼洒降尘;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现场;临时堆土用篷布遮盖,物料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控制车速,汽车限速,施工现场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实施文明施工,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

(二)运营期。

1.陆生生态影响保护措施。开采区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对采矿造成的生态破坏进行逐步恢复,利用剥离表土对采矿形成的采场进行覆土;排土场周边构筑排洪,设计拦挡坝和截排洪沟;严格控制扰动范围;严格按照规定的路线布设道路;减少对原有地表植被和土壤的破坏。

2.水污染防治措施:水洗砂生产线设置废水处理系统,洗砂区地面硬化,设置导流槽,洗砂废石、生产设备滴漏的废水及成品砂石料渗出的废水经导流槽进入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循环利用;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8m3)处理后定期清运至天水市污水处理厂麦积分厂。

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无组织粉尘:表土剥离过程中设置雾炮机对剥离区域进行喷雾洒水;穿孔爆破前后及时向爆堆喷雾洒水;采装过程中现场设置雾炮机喷雾洒水;运输道路铺设碎石,配备洒水车定期洒水;机制砂生产线上料口设置在彩钢结构的封闭厂房内,半围挡式上料口上方设置喷淋洒水装置;水洗砂生产线半围挡式上料口上方设置喷淋洒水装置;成品堆场密目网遮盖,定期洒水;排土场压实,密目网遮盖,定期洒水。(2)有组织粉尘:机制砂生产线破碎筛分工序设置在彩钢结构的封闭厂房,上方设置喷淋装置+集气罩,通过管道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高15m排气筒排放;水洗砂生产线筛分、制砂工序上方设置喷淋装置+集气罩,通过管道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高15m排气筒排放。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加强设备定期维修保养,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矿区产生的剥离表土、废石按照“边开采,边恢复”原则用于矿山生态恢复用土。部分运至矿区排土场堆存,闭矿后用于3号采场、生产、生活区、矿区道路等生态恢复用土;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理;沉淀罐泥渣经板框压滤机压滤成泥饼后送排土场暂时堆存,用于矿区生态恢复;布袋除尘器除尘灰收集后外售处理;更换的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理;生产设备定期更换产生的废矿物油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委托资质单位定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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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2025年1月13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 电话:0938-7571832,邮箱:qshbj@126.com

通讯地址:清水县行政审批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74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