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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安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秦安县王铺镇25MW分散式风电项目等)

发布日期: 2024-11-18 11:05
信息来源: 秦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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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秦安县王铺镇25MW分散式风电项目

秦安县王铺镇、郭嘉镇

秦安金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甘肃丞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拟安装5台单机容量5.0MW的风力发电机组,风机轮毂高度为125m,总装机容量为25MW。各台风电机组以35kV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升压站由秦安金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秦安县王铺镇50MW风电项目》承建,现已开工建设,同时为满足施工及运营维护的需要,风电场区需修建场内道路。项目建成后平均年上网发电量约为4971.3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1988.52h。

1.废气。施工期,应加强施工监管,采取设置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噪声。施工期,应加强施工噪声监管,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等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噪声排放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操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运营期风电机组周边敏感点噪声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3.废水。施工废水、冲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项目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营运期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用于站内绿化。

4.固废。各种固废应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控制。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进行控制,检修废油、事故油、废油抹布和废电池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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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甘肃中龙生态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型取暖设备制造项目

秦安县兴国镇滨河南路何川工业园区1号

甘肃中龙生态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甘肃丞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秦安县兴国镇何川工业园,租赁园区老绒线厂院内1、2栋厂房(租赁合同见附件3),年产3万台新能源炉具,项目建设内容主要由主体工程(生产厂房)、辅助工程(办公室、门卫、喷漆房)、公用工程(给/排水、供电、供暖等)、环保工程(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噪声治理、固废处置等)等部分组成。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处理,生产废水水帘机用水经漆水分离机处理后,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搅拌机搅拌用水全部消耗不外排。

2.废气。焊接烟尘经焊接烟尘净化器、打磨粉尘经移动式除尘器、切割粉尘经移动式除尘器,喷漆工序经水帘机+PP喷淋+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3.噪声。主要包括电焊机、剪板机、折弯机等设备噪声,采取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定期加强设备维护和检修、保证其正常运行等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职工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废焊渣、收集的打磨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漆渣、废包装桶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处理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在厂内收集、贮存和转运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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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2024年11月18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安分局 电话:0938-6522339,邮箱:qsxhbjj@126.com

通讯地址:秦安县行政审批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74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