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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武山分局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甘肃元丰源建材有限公司管材生产线项目)

发布日期: 2024-08-30 08:31
信息来源: 武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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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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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元丰源建材有限公司管材生产线项目

武山县城关镇工业园区

甘肃元丰源建材有限公司

甘肃华之藏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为新建项目,本项目工程内容为拟建项目车间面积3256平方米,新建塑料管材生产线2条,其中1条PE110管生产线,1条PE250生产线,年产PE110管1500t/a、PE250管2500t/a,以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16万元。

施工期:项目租赁甘肃华通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标准化厂房,厂房结构为钢混结构。1.施工期采取适时洒水等措施,设备安装时对地面进行洒水、清扫,减少灰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2.施工废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1.3 施工噪声防治措施。3.做好工程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工期和施工工序,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的运行时段,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4.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及时清理,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垃圾施工过程中充分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集中排放,定时运到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运营期:1.运营期挤出有机废气在各挤出机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将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收集后通过1套UV光氧+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规定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挤出生产线产生粉尘经各挤出机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由排气筒(DA001)排放。2.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进入园区污水收集管道后进入其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3.运营期噪声通过优化设备、基础减振等治理措施,厂界噪声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4.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边角料产生后直接回到生产工序,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废,外售处置。废过滤网由厂家更换回收。不合格产品(废料)统一收集后定期外售。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和废UV灯管分类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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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武山分局 电话:0938-3429561,邮箱:wushanhbj@126.com

通讯地址:武山县城关镇南滨河路老粮食局院内 邮编:74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