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牛头河流域樊河清水段水环境保护与水域生态修复工程 | 清水县樊河沿岸 |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 | 甘肃丞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清水县樊河沿岸,樊河治理河段总长度4.85km,起点为樊河张家川和清水县交界处,终点为清水县新城乡卫生院下游0.8km处,建设生态护岸5.32km,其中生态砼护岸5.0km,重力式格宾笼生态护岸0.32km;生态缓冲带10hm2,其中陆域缓冲区生态修复2.7hm2,水位变幅区生态修复7.3hm2。项目总投资3915.7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6.8万元 | (一)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通过洒水抑尘、限制车速、保持运输车辆清洁、施工工地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运输散装物料车辆覆盖封闭、避免大风天气作业等措施,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水环境保护。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工期,施工场地和施工营地远离水体布设,严禁向河道倾倒弃渣、垃圾,物料堆放要采取防雨水冲刷和淋溶措施,施工营地设置环保厕所,定期清掏,施工开挖产生的基坑排水经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严格落实水源地施工各项保护措施,水源保护区段施工时,不设置取土、弃渣场地、施工营地等施工临时设施,加强对施工设备的管理与维修保养,避免跑冒滴漏。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设施,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养护,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施工过程中,建筑垃圾分类堆放,优先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运至甘清水县建筑垃圾填埋场,临时堆放期间采取拦挡苫盖措施。施工场地设置垃圾箱,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五)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严格作业机械管理,加强陆生动物和水生生态保护;通过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采用表土剥离绿化覆土、植被恢复、迹地清理等措施,加强施工占地的恢复;避免在雨天进行开挖工作,临时堆土进行苫盖,采取分区防治水土保持措施。 | \ | 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