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施工和运行管理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 1、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及运输道路扬尘、汽车尾气等。严格执行建筑工地“六个100%”要求,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湿法作业、出入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同时大风天气要停止土方工程施工;施工单位应采用尾气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及机械。 2、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后回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盥洗废水用于场地泼洒降尘。 3、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为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隔声屏障,科学组织施工,合理安排施工和运输作业时间,严禁每日22:00至次日凌晨06:00之间施工作业,避免对周围村庄及居民产生影响。施工场界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为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废弃土石方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弃土石方用于回填,剩余部分运往建设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建筑垃圾可回收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清运至建设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气: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加油站产生的油气、加气站产生的废气。加油站卸油、加油、储油过程设置油气回收系统;加气站设备检修、天然气装卸、储罐压力过高放空、加气枪放空等过程产生天然气经回收管道进行回收。厂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为主要为生活污水。前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污水排放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限值,拉运至天水市污水处理厂麦积分厂处理,后期待项目所在区域城市污水管网覆盖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主要为潜油泵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隔音减震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加强站区周边绿化,以降低噪声。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清罐油渣、职工生活垃圾、含油废抹布手套等。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置;储油罐委托专业清洗单位进行清洗,清罐油渣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厂区储存;含油废抹布手套等暂存于站内危废暂存箱,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 5、环境风险:项目站区近渭河及水源地保护区,项目储油罐、输油管线等设计施工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设计规范进行施工建设和运营管理,分区重点防渗并配备渗漏检测报警装置,杜绝油品泄漏进入地表水体及水源地保护区;制定并严格实施监测计划,日常加强人员对水源保护区保护意识。项目涉及易燃易爆物质,运行过程中应认真落各项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预防因燃油泄漏引发的火灾、爆炸等事故对周边空气、土壤、水环境造成污染。加强储运设备的密封性及严格管理,防止储罐“跑冒滴漏”状况,杜绝事故排放。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出现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并削减污染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