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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生态环境局麦积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天水美福加油加气站等项目)

发布日期: 2024-08-20 10:23
信息来源: 麦积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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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天水美福加油加气站

天水市麦积区峡口村

天水美福商贸有限公司

甘肃丞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天水市麦积区峡口村,地理坐标:E:105度51分55.764秒;N:34度34分25.342秒。项目总面积4682平方米,拟建设L-CNG加油站一座,设置36立方米LNG储罐1台,9立方米CNG储气瓶组1套,高压气化器2台,配置双枪加气机4台,建设加油站房1座,承重罐区1座,设置3具15立方米汽油储罐、2具45立方米柴油储罐,6台潜油泵式加油机。建构筑物包括站房、加油加气罩棚、储罐区加油加气岛、洗车机等,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4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7万元。该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相关鼓励类、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项目施工和运行管理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

1、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及运输道路扬尘、汽车尾气等。严格执行建筑工地“六个100%”要求,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湿法作业、出入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同时大风天气要停止土方工程施工;施工单位应采用尾气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及机械。

2、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后回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盥洗废水用于场地泼洒降尘。

3、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为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隔声屏障,科学组织施工,合理安排施工和运输作业时间,严禁每日22:00至次日凌晨06:00之间施工作业,避免对周围村庄及居民产生影响。施工场界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为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废弃土石方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弃土石方用于回填,剩余部分运往建设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建筑垃圾可回收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清运至建设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气: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加油站产生的油气、加气站产生的废气。加油站卸油、加油、储油过程设置油气回收系统;加气站设备检修、天然气装卸、储罐压力过高放空、加气枪放空等过程产生天然气经回收管道进行回收。厂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为主要为生活污水。前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污水排放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限值,拉运至天水市污水处理厂麦积分厂处理,后期待项目所在区域城市污水管网覆盖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主要为潜油泵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隔音减震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加强站区周边绿化,以降低噪声。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清罐油渣、职工生活垃圾、含油废抹布手套等。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置;储油罐委托专业清洗单位进行清洗,清罐油渣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厂区储存;含油废抹布手套等暂存于站内危废暂存箱,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

5、环境风险:项目站区近渭河及水源地保护区,项目储油罐、输油管线等设计施工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设计规范进行施工建设和运营管理,分区重点防渗并配备渗漏检测报警装置,杜绝油品泄漏进入地表水体及水源地保护区;制定并严格实施监测计划,日常加强人员对水源保护区保护意识。项目涉及易燃易爆物质,运行过程中应认真落各项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预防因燃油泄漏引发的火灾、爆炸等事故对周边空气、土壤、水环境造成污染。加强储运设备的密封性及严格管理,防止储罐“跑冒滴漏”状况,杜绝事故排放。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出现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并削减污染影响。



2

甘肃材道新材料年产10万吨涂料建设项目

天水市麦积区渭南镇渭红村仓储物流园区A3组1号地块

甘肃材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甘肃丞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天水市麦积区渭南镇渭红村仓储物流园区A-3组1号地块。项目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东经105度45分37.088秒,北纬34度36分44.905秒,项目在租用厂房内拟建年产10万吨商品生产线,用于生产腻子粉、砂浆粉刷石膏及瓷砖胶及其他辅助工程等。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85万元。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该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一)施工期:1、废气:主要为施工机械及汽车尾气,施工单位因采取尾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车辆和施工机械,确保尾气达标排放。2、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园区环保厕所,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3、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为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隔声屏障,科学组织施工,合理安排施工和运输作业时间,严禁每日22:00至次日凌晨06:00之间施工作业,避免对周围村庄及居民产生影响。施工场界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限值。4、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为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运往麦积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废包装材料可利用部分回收外售利用。(二)运营期:1、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原料进料及搅拌等工序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原料进场后储存于封闭式厂房,采取布袋收尘。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设置的化粪池后定期拉运至麦积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3、噪声:项目运营期产生噪声主要为各设备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项目设备选型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加装减震垫、硬化道路、封闭厂房等措施达到降噪效果,同时加强设备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和收尘器收集灰尘,废包装袋、设备维护检修产生的废矿物油等。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麦积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收尘器收集灰尘集中收集用于生产;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定期外售处理。设备维护维护检修产生的废矿物油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转运处置,危废储存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



公示期:2024年8月20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938-2615626(传真),邮箱:mjhbj@126.com

通讯地址:天水市麦积区政府商务综合办公大楼7楼天水市生态环境局麦积分局管理股 邮编:7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