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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拟作出的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天水市玉泉中学改扩建项目)

发布日期: 2024-08-09 10:25
信息来源: 秦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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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天水市玉泉中学改扩建项目

甘肃省天水市玉泉中学院内

天水市玉泉中学

甘肃丞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108391m2,总建筑面积40326.17m2,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宿舍楼、食堂、公共连廊、运动场、停车场、锅炉房(安装2台1.5MW燃气锅炉)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

(一)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必须做到“六个100%”管控制度,通过施工工地周边围挡,工地路面硬化、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避免大风天气实施土方作业,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及弃土等措施,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实验室有组织废气通过通风橱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高出实验楼楼顶1.5m的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通过实验室设置的换气扇排放至外界,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食堂楼顶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标准;燃气锅炉采用全预混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废气经8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限值要求。

(二)严格水环境保护。施工期对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要严格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施工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场地内洒水抑尘,生活污水排入环保厕所并妥善处置。要制定严格措施,对施工机械跑、冒、滴、漏产生的含油废水合理处置,不外排。运营期实验室开展无机化学实验所产生的不含有机溶剂及重金属试剂的实验废水及废液,经实验室预设的酸碱中和池预处理后,与器皿清洗废水一并排入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同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软水系统排水一并排入化粪池处理,化粪池出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天水市秦州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要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施工期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高噪声设备须布置在远离环境敏感点的区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中午(12:00至14:30)和夜间(22:00至次日晨6:00)实施高噪声设备作业,确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应报主管部门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运营期加强管理,高噪声设备须布置在室内,并采取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同时要派专人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正常有效运行,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可回收建筑垃圾做好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部分要及时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餐厨垃圾委托有餐厨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清运、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按要求做好合规处置;实验室产生的包装袋、废纸等应妥善收集,出售给废品回收站处理;过期试剂应单独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实验废液(包括器皿清洗废水)、废试剂、废弃实验用品、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应规范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及危险废物的贮存、转移等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要求进行管理,并建立健全收贮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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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938-4993154(传真)、4993152

通讯地址:秦州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邮编:7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