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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武山分局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武山县果蔬泡沫板加工项目)

发布日期: 2024-08-08 09:43
信息来源: 武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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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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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山县果蔬泡沫板加工项目

天水市武山县洛门镇产业园区内

天水山河农发塑业有限公司

甘肃山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为新建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为新建1条年产12000m3泡沫 板生产线,总建筑面积2000m2;建设内容为1座原料堆放及发泡车间,建筑面积 400m2;分区改造塑化区、烘干房及成品存放车间,建筑面积1410m2;锅炉房建 筑面积140m2,内置1 台3t/h 蒸汽锅炉、和生物质燃料贮存区;1间办公室及卫生 间50m2。总投资80万元,环保投资25.5万元。

运营期:1.项目运营期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浓度均低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2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通过 30m 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生产车间有机废气经“集气罩(3个)+一套活性炭吸 附装置”处理后排放浓度低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2.项目运营期锅炉定排水、软水系统排污和离子树脂再生废水贮存于厂内现有消防水池,火灾时用于初期火灾灭火用水,平时用于炉灰清运过程洒水抑尘,不外排;职工盥洗污水泼洒厂区抑尘,职工入厕依托厂区已 置水冲厕所,产生的粪污排入化粪池,定期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清运。3.运营期噪声通过优化设备、基础减振等治理措施,厂界噪声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4.运营期边角料破碎后回用作生产原料;锅炉炉灰拉运至附近农田作为农肥使用;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润滑油贮存于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厂区设置的封闭式分类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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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武山分局 电话:0938-3429561,邮箱:wushanhbj@126.com

通讯地址:武山县城关镇南滨河路老粮食局院内 邮编:74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