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收集处理措施 (1)废气处理措施 ①有机废气:项目成型车间1#三楼、大底生产车间2#一楼、印刷车间2#三楼,1#和2#生产车间二楼设置有连廊,因此活性炭设备设置在2楼连廊位置,设置合理、可行。项目有机废气均采取由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30m高排气筒排放。 ②颗粒物:打磨粉尘经打磨机自带的袋式除尘器收集后,拉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 ③生产油烟 项目区设置食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排气筒油烟排放浓度为0.64mg/m3,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限值的要求》(GB18483-2001)。 (2)污水防治措施 ①生活污水 项目职工生活污水日最大产生量为22.88m3,经厂区化粪池(30m3/d)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甘谷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 ②生产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最大日产生量为0.2m3/d,经厂区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印刷水墨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4.2.3.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治理噪声; (2)针对各噪声源在设计上采用消声减振措施,设备与基础之间须安装减振基座,消除设备与基础之间的刚性连接,管路系统采用软连接,可有效降低设备振动及噪声; (3)合理布局噪声设备,尽可能地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厂界的区域,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5)在噪声传播途径上,采取措施加以控制,采用隔音效果更好的建筑材料,以加强噪声衰减效果,保证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