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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石皇沟金矿详查等项目)

发布日期: 2024-08-09 15:03
信息来源: 政务服务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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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石皇沟金矿详查项目

天水市秦州区娘娘坝镇

北京中交君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兰州天宇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次勘查面积2.99km2,主要开展测量、样品采集、坑探工程、槽探工程和钻探工程。设计布置12个机械岩心钻孔,均为地表钻孔作业,设计工作量2620m;布置1个水文钻孔,设计工作量为200m;布置4条槽探,总工作量为2000m3;布置3处坑探,总工作量为1826m。

(一)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勘查作业所需膨润土、水泥等粉状物料采用袋装,各作业场现场严禁大量存储,并采用篷布覆盖。表层剥离土壤集中堆放,并覆盖篷布。场地平整时洒水抑尘,减少粉尘产生。探槽开挖废石装袋后堆在单侧,定时洒水;坑探作业过程全面推行湿式作业。废石周转场覆盖防风抑尘网并定期洒水。选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柴油发电机、燃料油及其他作业机械。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和维护,运输采取加盖蓬布等防风措施。作业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严格水环境保护。作业人员洗漱废水泼洒抑尘,坑探作业场地内配备防渗旱厕,由周边农户定期清掏。抽水试验废水直接用于勘探区植被绿化。钻探作业场地内设置泥浆池,泥浆池上层清水回用于泥浆配制,不外排。每个探坑坑口处分别设置沉淀池,坑道排水经坑口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坑口和勘查区道路洒水抑尘。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低振动勘查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养护,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管理。钻探和坑探作业开挖土石方用于作业结束后各场地回填平整。探槽开挖土石方装袋后于单侧堆存,作业结束后全部用于探槽回填。坑探作业场地设置废石周转场,探坑掘进产生的废石于废石周转场临时贮存,作业结束后,用于回填探坑、坑口封闭和建筑材料等综合利用。钻探作业泥浆循环利用,钻孔作业结束后的废弃泥浆固化后同岩屑回填泥浆池。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和废油桶,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优化勘查方案和作业时间,合理布置勘查场地,控制临时占地范围,避免越界勘探作业,勘查施工前先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待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和表土回覆,堆土堆场和废石周转场设置挡土墙和周边截排水沟,表土堆场与废石堆场表面采用覆盖篷布的方式进行临时防护。详查工程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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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喂儿沟金及多金属矿详查项目

天水市秦州区娘娘坝镇金池村

北京中交君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兰州天宇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次勘查面积为9.266km2,主要开展测量、样品采集、坑探工程、槽探工程和钻探工程。设计布置114个机械岩心钻孔,其中地表钻孔32个,坑内钻孔82个,总工作量19360m;布置2个水文钻孔,设计工作量为600m;布置17条槽探,总工作量为2000m3;布置5处坑探,总工作量为5200m。

(一)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勘查作业所需膨润土、水泥等粉状物料采用袋装,各作业场现场严禁大量存储,并采用篷布覆盖。表层剥离土壤集中堆放,并覆盖篷布。场地平整时洒水抑尘,减少粉尘产生。探槽开挖废石装袋后堆在单侧,定时洒水;坑探作业过程全面推行湿式作业。废石周转场覆盖防风抑尘网并定期洒水。选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柴油发电机、燃料油及其他作业机械。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和维护,运输采取加盖蓬布等防风措施。作业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严格水环境保护。作业人员洗漱废水泼洒抑尘,坑探作业场地内配备防渗旱厕,由周边农户定期清掏。抽水试验废水直接用于勘探区植被绿化。钻探作业场地内设置泥浆池,泥浆池上层清水回用于泥浆配制,不外排。每个探坑坑口处分别设置沉淀池,坑道排水经坑口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坑口和勘查区道路洒水抑尘。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低振动勘查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养护,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管理。钻探和坑探作业开挖土石方用于作业结束后各场地回填平整。探槽开挖土石方装袋后于单侧堆存,作业结束后全部用于探槽回填。坑探作业场地设置废石周转场,探坑掘进产生的废石于废石周转场临时贮存,作业结束后,用于回填探坑、坑口封闭和建筑材料等综合利用。钻探作业泥浆循环利用,钻孔作业结束后的废弃泥浆固化后同岩屑回填泥浆池。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和废油桶,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优化勘查方案和作业时间,合理布置勘查场地,控制临时占地范围,避免越界勘探作业,勘查施工前先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待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和表土回覆,堆土堆场和废石周转场设置挡土墙和周边截排水沟,表土堆场与废石堆场表面采用覆盖篷布的方式进行临时防护。详查工程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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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天水市麦积热源厂供热工程

天水市麦积区

天水华瑞热力有限公司

甘肃丞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包括热源厂、一级供热管网、中继泵站。项目建设热源厂1座,热源厂位于颖川河东路以东,颖川经三路以西,颖川纬七路以南,颖川纬八路以北地块,安装4×168MW循环流化床燃煤热水锅炉,配套建设锅炉附属用房、生活服务楼、空压机房、引风机房及脱硫塔浆液循环泵房、煤库、输煤廊及破碎楼、脱硫工艺楼、化水车间、埋地油罐、灰渣仓及脱硫脱硝除尘等辅助设施;建设一级供热管网2×30.832km,设计供热面积1450万m2;建设中继泵站一座,中继泵站位于麦积区羲皇大道北侧。

(一)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得影响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项目设置2座全封闭煤库,煤炭装卸采用喷淋洒水措施,炉渣输送系统采用全封闭渣廊道,炉渣储存在封闭渣仓内,石灰石仓、灰仓、渣仓设置仓顶除尘器;输煤皮带、转运站等输煤系统在密闭输煤廊道内运行,输煤廊设喷雾抑尘装置,原煤仓加盖板封闭,每个煤仓设1台脉冲式布袋除尘器,粉尘经收集处理后由各自煤仓31m高排气筒排放;原煤破碎设置在全封闭破碎楼内,设两台碎煤机,一用一备,每台破碎机设1台脉冲式布袋除尘器,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引入除尘器处理后由各自破碎机19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SNCR+SCR联合脱硝+布袋除尘+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工艺处理后,由1根80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排放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限值要求,同时,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要分别满足10、35、50毫克/立方米的超低排放限值(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通过专用烟道排放。

(二)严格水环境保护。项目供热管网穿越颍川河采用管线桥穿越,桥墩设在河滩,不涉水施工;天水市东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管线采用埋地敷设,不涉水施工。项目施工中不得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等临时工程,施工废水综合利用不外排,临近水源地水域施工时设置临时围挡,水源地内施工开挖土石方及时清运出水源地,不在水源地内堆放,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场地平整恢复。运营期锅炉定期排污水、软化系统废水、脱硫废水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渗措施,防止造成地下水污染。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设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4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施工期可回收的建筑垃圾收集后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锅炉出渣经封闭式输渣廊道输送至渣仓中暂存,除尘器收尘灰、脱硫废水处理系统结晶盐输送至灰仓中暂存,炉渣、除尘器收尘灰、脱硫副产物、结晶盐外售建材厂综合利用,废除尘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更换时由厂家回收处置。废矿物油、废催化剂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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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938-8216782(传真)、8331305

通讯地址:天水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7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