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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拟作出的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天水五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废旧农膜回收加工利用项目)

发布日期: 2024-08-14 09:15
信息来源: 甘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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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天水五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废旧农膜回收加工利用项目

甘谷县六峰工业园区

天水五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甘肃万霖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天水五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废旧农膜回收加工利用项目租用天水佳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部分厂房进行设备的安装,新建原料库房。项目占地20817.73m2,建设废旧农膜回收加工利用生产线一条,可年加工处理废旧农膜2万吨。

(1)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①施工期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采取洒水、喷雾措施,确保场地表层湿度,减少起尘量;

②建筑材料运输车辆不得超载,并加盖篷布密闭运输,严禁道路遗撒;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后,车速应控制在20km/h以内,减少车辆碾压起尘量;

③为了减少施工扬尘,必须保持施工场地、进出道路的清洁,每天应进行清扫作业;

④施工场地出口附近经常会有较多的建筑废料洒落并造成污染,施工单位应及时清理干净、土石方运输车辆应在出入口设置冲洗平台;

⑤对于易散失材料的堆放加强管理,在其四周设置挡风墙(网),并合理安排堆垛位置,采取加盖篷布等措施,减少可能的起尘量;

⑥严禁在大风条件下进行易起尘的施工作业。

1.5废气达标分析

项目采取的废气处理方法为《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1034-2019)中的可行治理技术,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熔融挤出工序废气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672t/a,排放浓度为14.58mg/m3,采取的措施为UV光解+活性炭,最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出,污染物排放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120mg/m³)要求。

2.4废水治理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破碎清洗废水经泥水分离罐+500m³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本项目生产废水有效处理后,合理再利用,确保了废水的循环使用,节省了水资源消耗,同时也避免了向周围环境排放。

生活污水依托天水佳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并满足甘谷县六峰生活污水处理进水水质指标。最后进入六峰镇污水处理厂。

3.3噪声防治措施

为减轻运营期间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要做好如下噪声防治工作:

(1)设备选型时优先选择高效低噪音或配置有消声装置的机械或动力设备;

(2)加强对各种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行效果;

(3)对高噪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

(4)对所有的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有效的维护和维修,使设备保持良好的状态,达到减噪和延长设备使用的目的;

(5)对生产车间进行全封闭,生产设备均位于车间内,通过阻断传声途径以达到降低对敏感点影响的目的;

(6)厂区周围设置围墙进行隔声降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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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938-5621507

通讯地址:甘谷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74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