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秦州区75万千瓦风电项目 | 天水市秦州区大门镇、关子镇、华歧镇、藉口镇、牡丹镇、平南镇、齐寿镇、秦岭镇、太京镇、天水镇、汪川镇、杨家寺镇、皂郊镇和秦州区藉源林场 | 天水市天弘电力有限公司 | 兰州绿华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 安装单机容量为5MW的风电机组150台,总装机容量为75万千瓦,每台5MW风电机组配套1台5250kVA箱式变压器,风电机组通过箱式变电站升压至35kV,然后通过31回35kV集电线路将风电机组的电能汇集后送至升压站,配套建设道路、集电线路、事故油池等,其他工程依托新建升压站。 | (一)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执行施工扬尘“六个百分之百”管控措施,施工区域周边应设置围挡,现场及运输道路要及时洒水拟尘,建筑材料及临时堆土须用抑尘网覆盖;土方作业时应采取湿法作业,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实施开挖、回填等;运输车辆控制行驶路线,严禁超载、超速行驶,并且加盖篷布避免遗撒;车辆进出场地时须用水将车身及轮胎冲洗干净,严禁带泥沙上路;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及弃土,平整场地,降低无组织扬尘污染;采用尾气排放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减少尾气排放。施工期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标准限值。 (二)严格水环境保护。施工期要做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洒水降尘等,不得外排;盥洗废水泼洒抑尘,施工营地内设置临时环保厕所,底泥定期委托专业公司清理处置;运营期食堂废水及生活污水依托升压站内化粪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A/O生物接触氧化法)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表1绿化标准限值后用于厂区绿化、洒水降尘,冬季处理后暂存在污水池中,不外排。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设置风机位置。同时,你公司要加强设施设备的定期管理、检修和维护,确保正常有效运行,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运营期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四)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渣,用于场地平整、道路铺垫等;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要做好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妥善处理;废油抹布及检修废油、废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经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升压站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五)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你公司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量减少施工扰动和植被破坏。涉及优先保护单元区域要严格落实保护措施,禁止设置临时施工场地,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施工结束后,对所有临建设施要进行清理、场地平整、恢复植被,避免水土流失。运营期要加强巡护和管理,监测生态恢复和水土保持实施效果,确保植被覆盖率和成活率;采取风机叶片图绘警示色,禁止猎捕、杀害鸟类,风电场除必要的照明外,减少夜间灯光投射,减轻对兽类惊扰影响。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