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渭河大南河流域武山县综合治理工程 | 武山县沿安乡、杨河镇、四门镇、洛门镇 | 武山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 甘肃万霖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为新建项目,渭河大南河流域武山县综合治理工程防洪标准为 10 年一遇洪水,建筑物级别为 5 级,共计在各沟道两岸新建生态堤防总长 11.534km,新建生态护坡0.852km,维修加固渠道总长 0.232km,新建生态步道总长 13.644km,新建防冲坎 15 座(合计720m),河道疏浚总量 72643m³。总投资6766.67万元,环保投资71万元。 | 施工期:1.施工期扬尘采用洒水降尘、对运输车辆进行遮盖;对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废气可以通过加强车辆和设备的维护管理等措施加以控制和缓解。2.施工期间项目施工营地设置环保厕所,施工人员的洗漱废水用于洒水抑尘,生产废水主要为施工围堰产生的基槽排水及作业面养护废水,用于洒水降尘。3.做好工程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工期和施工工序,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的运行时段,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4.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建筑垃圾清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尽可能回填,废弃土石方运至武山县渭川制砂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场地平整回填等综合利用。5.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材料仓库等临时设施,并进行迹地恢复。场地内建筑物垃圾、生活垃圾清扫干净后,施工单位方可退场。 | \ | \ |
2 | 武山县四门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甘肃省天水市武山县四门镇录坪村 | 武山县县域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甘肃中科泓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为新建项目,本项目工程内容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组成,主要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设计日处理能力750立方米,铺设污水管网34公里,主要建筑物主要为预处理间(粗格栅、细格栅、平流式沉砂池、调节池)一座,综合处理水池(AAO生物池+二沉池+污泥泵井+中间水池)一座、深度处理车间(机械混合絮凝+斜管沉淀+普通快滤池+加药间)一座、紫外消毒及巴氏计量槽一座、污脱机房、鼓风机房及配电室一座、储泥池一座、综合管理用房一座等,总投资6231.64万元,环保投资232.5万元。 | 施工期:1.施工期要严格按照《市政和房建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之百”工作标准》的相关要求执行,扬尘采用洒水降尘、对运输车辆进行遮盖;对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废气可以通过加强车辆和设备的维护管理等措施加以控制和缓解。2.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统一收集沉淀后,用于现场洒水抑尘;3.做好工程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工期和施工工序,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的运行时段,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4.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武山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建筑垃圾运输至建设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理。 运营期:1.项目产生臭气集中收集经一套高能离子除臭设备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加强污水处理厂各处理系统管理,在恶臭发生源周围种植抗害性强的乔灌木,厂界四周种植综合抗污能力强的乔木等措施。2.项目运营期废水入污水处理单元,与进厂污水混合后一起处理。3.运营期噪声通过优化设备、基础减振等治理措施,厂界噪声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4.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收集点进行统一处置,格栅栅渣和曝气沉砂池沉砂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置,污泥脱水后送往武山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废机油属于危险固废,采用专用桶储存,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废UV灯管产生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在线监测设备废液属于危险固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 \ | \ |
3 | 武山县马力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天水市武山县马力镇余寨村西北侧 | 武山县县域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甘肃中科泓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为新建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座,处理规模1000m3/d,同时配套建设厂外污水管道26.5km,污水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二级生物处理(A/A/O)+深度处理+消毒处理+人工湿地”工艺。总投资6341.03万元,环保投资312.2万元。 | 施工期:1.施工期要严格按照《市政和房建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之百”工作标准》的相关要求执行,扬尘采用洒水降尘、对运输车辆进行遮盖;对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废气可以通过加强车辆和设备的维护管理等措施加以控制和缓解。2.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统一收集沉淀后,用于现场洒水抑尘;3.做好工程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工期和施工工序,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的运行时段,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4.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武山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建筑垃圾运输至建设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理。 运营期:1.项目产生臭气集中收集经一套高能离子除臭设备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加强污水处理厂各处理系统管理,在恶臭发生源周围种植抗害性强的乔灌木,厂界四周种植综合抗污能力强的乔木等措施。2.项目运营期废水入污水处理单元,与进厂污水混合后一起处理。3.运营期噪声通过优化设备、基础减振等治理措施,厂界噪声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4.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收集点进行统一处置,格栅栅渣和曝气沉砂池沉砂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置,污泥脱水后送往武山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废机油属于危险固废,采用专用桶储存,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废UV灯管产生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在线监测设备废液属于危险固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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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武山县煤炭储备设施建设项目 | 天水市武山县城关镇西关社区 | 武山县渭川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 兰州绿华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占地 12.24 亩,将新建一座封闭式储煤场及停车场等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其他消防水池和泵房、化粪池、食堂等基础设施等均依托武山西关热源厂原有建筑,年周转煤 10 万 t/a,静态储煤 2 万 t/a。项目总投资1882万元,环保投资59万元。 | 施工期:1.施工期要严格按照《市政和房建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之百”工作标准》的相关要求执行,扬尘采用洒水降尘、对运输车辆进行遮盖;对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废气可以通过加强车辆和设备的维护管理等措施加以控制和缓解。2.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洗漱废水、施工车辆冲洗废水,均直接用于场地洒水抑尘。3.做好工程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工期和施工工序,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的运行时段,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4.施工期对施工期固体废物建筑和生活垃圾,纳入厂区指定堆放场后定期运至建筑垃圾场及生活垃圾填埋场。 运营期:1.运营期要求建设单位建设全封闭储煤棚,将煤场进行地面硬化处理,同时在储煤棚- 32 - 内配置雾炮机喷淋降尘;装车后除对煤车表层加盖篷布,在煤棚出入口设置防尘帘,防止运输车辆运行过程中煤炭漏撒,同时在车辆出入口设置洗车台,及时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洗。2. 运营期废水生活污水依托武山西关热源厂化粪池(1 座,8m3)处理后排入武山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洗车废水经沉淀池(1 座,12m3)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3.做好工程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工期和施工工序,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的运行时段,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4.运营期煤矸石 集中收集后暂存,定期外售。煤泥定期清理出晾干后回用。生活垃圾在厂区内设置生活垃圾桶,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武山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依托武山西关热源厂危废暂存间储存,由武山县渭川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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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武山分局 电话:0938-3429561,邮箱:wushanhbj@126.com 通讯地址:武山县城关镇南滨河路老粮食局院内 邮编:741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