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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清水县润泽山泉水厂建设等项目)

发布日期: 2024-05-20 16:57
信息来源: 清水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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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清水县残疾人康复中心(清水世安康复医院)

清水县永清镇祝英台大道清水县老年养护院南60米

清水世安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甘肃丞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清水县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位于清水县永清镇祝英台大道清水县老年养护院南60米,清水县残疾人托养中心院内,由清水县残疾人联合会建成,建设内容为一栋六层框架结构残疾人康复中心及给排水、电气照明等,康复中心大楼建筑面积4800m2,清水县残疾人联合会通过采购招标,由清水世安康复医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该项目。本项目租用清水县残疾人托养中心院内残疾人康复中心大楼1层至4层及附属设施,5-6层为清水县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区,新建医疗废物暂存间及污水处理站等附属设施,购置项目所需相应仪器设备,设置床位40张,日最大门诊量20人。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

(一)施工期。加强施工现场环境管理,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六个100%”,即100%标准化围蔽、工地砂土不用时必须100%覆盖、工地路面必须100%硬地化、拆除工程必须100%洒水压尘、出工地车辆必须100%冲净车轮车身、施工现场长期裸土必须100%覆盖或绿化。应规范施工行为,合理布局规划,及时绿化减少地皮的裸露程度,对施工场地及施工道路定期洒水,可有效减少粉尘对环境的污染,尽量使用环保型装饰材料、油漆、涂料等减少装修废气。加强施工期间水环境管理,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废气主要来自污水处理站,对恶臭区域加盖密闭,周边设置绿化带,加强管理,污泥及时清掏。

2.水污染防治措施:残疾人康复中心大楼1-6层污水(包括本项目污水及5-6层清水县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排入化粪池,经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清水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新建1座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20m3/d,采用“水解酸化+好氧+次氯酸钠消毒”工艺。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定期加强设备维护和检修,保证其正常运行。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消毒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可回收一次医用性输液瓶(袋)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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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清水县润泽山泉水厂建设项目

清水县红堡镇工业集中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内4#厂房

清水县润泽商贸有限公司

陕西稳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清水县润泽山泉水厂建设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为清水县红堡镇工业集中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内。建设内容为租用红堡工业园区内4#厂房,占地面积2095.92m2,包括生产车间、库房、办公区等,新建年产17.5万桶装饮用水生产线1条,新建年产582.4万瓶装饮用水生产线1条。原料为地下水(已取得取水许可证),经过过滤和反渗透等一系列水处理程序,最后经过杀菌消毒之后,进行罐装,制成瓶装水以及18.9L/桶的桶装水。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管线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

(一)施工期。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车辆;尽可能使用气动和电动设备及机械,或使用优质燃油,以减少对环境空气的污染。装修尽量使用环保型装饰材料、油漆、涂料等,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通风;调试产生的废水用于厂区抑尘;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和维护。定期清运至建筑垃圾处理点统一处置,生活垃圾及时收集至垃圾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吹瓶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排水包括过滤浓水、洗桶废水、过滤器反冲洗废水以及生活污水。本项目建设一座化粪池,处理规模为10m3/d,用于清水县润泽山泉水厂建设项目排放废水使用。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清水县城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用消声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废弃介质均由厂家更换后回收处理;废紫外灯管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弃检查品均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实验废液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更换的废活性炭(有机废气处理)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含油抹布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机油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

甘肃省清水县赵家湾东一带铁矿详查项目

天水市清水县新城乡赵家湾村

清水县金坤矿冶有限公司

甘肃丞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甘肃省清水县赵家湾东一带铁矿详查项目勘查区隶属甘肃省天水市清水县新城乡管辖。区块名称为甘肃省天水市赵家湾东一带铁矿详查,勘查许可证编号:T6200002013042040048174,面积5.68km2。勘查区距清水县城北西20公里,距张家川县城南20公里,距离306省道5公里左右。本项目采用钻探、槽探、洞探的方法,设计钻孔共10个,总工作量为2087m,探槽3条,工作总量是300m3,洞探1条,采用机挖施工,设计工作量200m。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

(一)施工期。1.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和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减少对周围野生动物的扰动,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避开雨季施工;表土集中堆放,并采用土工布苫盖防风,开挖土石方全部用于施工结束后场地生态恢复;勘查结束后,应对槽探口进行封闭治理,对废渣占压破坏原生土地进行土地复垦。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表土剥离、探矿施工粉尘要定期洒水抑尘;道路运输扬尘采用砂石路面,定期洒水抑尘;穿孔凿岩、爆破废气采用湿式凿岩,洒水抑尘。

3.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营地设有旱厕、由附近村民拉运堆肥,盥洗废水用于洒水抑尘;探矿期间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对地面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污染道路、水体;钻探废水沉淀后回用于钻井泥浆配置和设备冲洗,不外排;涌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探矿作业。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爆破时,严禁使用导爆索起爆网路,严格控制单位耗药量、采用毫秒延时爆破、加强对爆破体的覆盖、合理安排爆破时间,减小对周围环境噪声影响;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工期,基础减震,加强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设垃圾桶集中收集后拉运到指定的地点;钻探表土单独堆存表土堆存区,待完井后统一全部用于场地复垦与生态恢复;钻井岩屑、钻井泥浆、废弃岩、槽探和洞探废渣暂存于临时堆土平台后期用于场地回填。

(二)运营期。由于本项目仅为前期勘查钻探、槽探和洞探项目,取样后即进行封井、回填、植被恢复等处理,不涉及后期矿山开采内容,因此无运行期污染物排放。



公示期:2024年5月20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 电话:0938-7571832,邮箱:qshbj@126.com

通讯地址:清水县行政审批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74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