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1.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和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减少对周围野生动物的扰动,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避开雨季施工;表土集中堆放,并采用土工布苫盖防风,开挖土石方全部用于施工结束后场地生态恢复;勘查结束后,应对槽探口进行封闭治理,对废渣占压破坏原生土地进行土地复垦。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表土剥离、探矿施工粉尘要定期洒水抑尘;道路运输扬尘采用砂石路面,定期洒水抑尘;穿孔凿岩、爆破废气采用湿式凿岩,洒水抑尘。 3.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营地设有旱厕、由附近村民拉运堆肥,盥洗废水用于洒水抑尘;探矿期间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对地面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污染道路、水体;钻探废水沉淀后回用于钻井泥浆配置和设备冲洗,不外排;涌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探矿作业。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爆破时,严禁使用导爆索起爆网路,严格控制单位耗药量、采用毫秒延时爆破、加强对爆破体的覆盖、合理安排爆破时间,减小对周围环境噪声影响;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工期,基础减震,加强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设垃圾桶集中收集后拉运到指定的地点;钻探表土单独堆存表土堆存区,待完井后统一全部用于场地复垦与生态恢复;钻井岩屑、钻井泥浆、废弃岩、槽探和洞探废渣暂存于临时堆土平台后期用于场地回填。 (二)运营期。由于本项目仅为前期勘查钻探、槽探和洞探项目,取样后即进行封井、回填、植被恢复等处理,不涉及后期矿山开采内容,因此无运行期污染物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