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天水市生态环境局麦积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分局因机构改革于2019年2月更名为天水市生态环境局麦积分局,正科级,由天水市生态环境局垂直管理。主要职能是:
1.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有关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基本制度,拟订全区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环境保护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全区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水源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环境保护规划、政策、法规、标准的执行。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解决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应急、预警、调查处理,协调解决跨区域和辖区内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区重点流域、区域和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工作。
3.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牵头拟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全区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负责限期治理、“三同时”、排污许可证和排污申报登记等制度监督管理,指导全区城镇环境综合整治。
4.负责落实全区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贯彻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全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保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工作。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的责任。参与重大经济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提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经济政策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审批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指导监督各乡镇做好开发建设过程中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6.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定全区生态保护规划,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以及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的恢复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参与辖区内新建各类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自然保护区的审查、审批。
7.承担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拟定全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农业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和报批农村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指导全区农村生态示范创建、生态农业建设,会同有关部初审和报批全区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并实施监督管理。
8.负责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核与辐射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的实施,参与核与辐射应急事故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电磁辐射、放射性与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
9.负责危险固体废物及废弃化学品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危险固体废物及废弃化学品污染防治政策、规划,按照废物名录及污染防治标准、规范,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区危废、危化污染防治工作。
10.负责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承担环境保护治理污染技术的引进和推广,组织开展适用环保技术工程示范,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及环保产业发展。
11.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上环境监测制度和技术规范,负责全区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环境应急监测。组织对全区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负责建立和管理全区环境监测网络和环境信息网络,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区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12.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牵头组织开展绿色单位系列创建活动,指导和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3.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全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工作。与区财政部门共同组织审核、报批争取国家和省上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环境保护合作与交流工作。
14.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牵头承办区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二)单位以及人员情况
我局内设办公室、污染防治股、农村生态股、环境管理股4个股室。编制20名,实有20人。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643.27万元,收、支较2020年2207.08万元有所减少,减少的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艰苦奋斗把过紧日子的要求切实贯彻到底。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收入为643.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9.34万元,占52.75%;年初结余结转303.93万元占47.25%。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支出为643.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57万元,占42.99%;项目支出366.70万元,占57.01%;本年度结余结转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43.2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63.81万元,减少93.5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339.3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03.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43.2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25.09万元,减少68.90%;(减少的原因:坚持厉行节约,艰苦奋斗把过紧日子的要求切实贯彻到底。)。完成年初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38万元,与上年的6.63万元相比增加了36.75万元,增加84.72%。完成年初预算100%。由于机构改革,我单位工资由统发变为非统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单列,并且当年补缴了上年缴费差额。
卫生健康支出13.68万元,与上年的9.86万元相比增加了3.82万元,增加27.92%。完成年初预算100%。由于机构改革,我单位工资由统发变为非统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单列,并且当年补缴了上年缴费差额。
节能环保支出570.63万元,与上年的2039.53万元相比减少了1468.9万元,减少72.02%;(减少的原因:坚持厉行节约,艰苦奋斗把过紧日子的要求切实贯彻到底。)完成年初预算100%。
住房保障支出13.49万元,与上年的12.34万元相比减少了1.15万元,减少9.32%,完成年初预算100%。由于有人员调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7.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合计:252.34万元,公用经费合计:24.23万元。包含:
1、工资福利支出210.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0.30万元、津贴补贴10.63万元、奖金6.31万元、绩效工资7.49万元、养老保险38.6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8.91万元、住房公积金13.49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55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5.32万元、奖励金36.23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24.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9万元、电费、0.81万元、邮电费0.3万元、差旅费1.39万元、委托业务费2.82万元、工会经费1.35万元、福利费2.77万元、其他交通费7.83万元。
(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增加(减少)0%,增加(减少)0万元。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0万元。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23万元,比上年减少65.12万元,减少72.88%,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艰苦奋斗把过紧日子的要求切实贯彻到底。
(九)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政府采购支出1333.97万元,比上年的1811.31万元减少477.34万元,减少26.35%。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资金减少。
其中:政府采购支出1333.97万元。政府采购资金主要用于202年公开招标。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度,单位资产总额为182.39万元,其中:公务车辆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单价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说明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预算执行情况和部门整体支出以及市级预算执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就各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进一步提高我局各职能科室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克服了重结果轻过程的思想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落实相关主体责任,保障本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预算规范执行、资产安全完整、财务信息真实准确。统筹安排节约使用资金,对单位的财务活动定期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四相部分 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