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创建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天人社发〔2020〕221号)
天人社发〔2020〕221号
关于印发创建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
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社局,局属相关单位:
现将《创建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5日
创建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指导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社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74号)、《关于印发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9〕86号)以及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全市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市委发〔2020〕10号)《天水市促进劳动力和人才顺畅有序流动体制机制改革若干措施》(市委办发〔2020〕25号)文件精神,现就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创建、运营、发展事宜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扎实推进中央和省、市关于发展人力资源产业决策部署的全面落实。以“就业优先”和“人才强市”战略为统领,持续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提升人力资源开发配置水平,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向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发展。充分运用产业园“培育、孵化、展示、交易”功能,发挥产业园促进就业创业和优化人才配置作用,为新时代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保障。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领,市场主导。充分发挥政府宏观指导作用,按照“政府搭台、企业唱戏、产业引领、市场主导”的原则,以产业引导、政策扶持和环境营造为重点,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快速发展;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领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向产业化转型升级,促进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协同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与其他产业协调发展。
——融合创新,集聚发展。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业在推动形成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方面的带动作用。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向价值链高端发展,推动跨界融合,面向新时代、新业态,开发满足社会发展、群众需求度高的各类服务产品,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供高质量的人力资源服务。
——促进交流,开发合作。坚持域内域外两个市场协调发展,以建设“一带一路”、实施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抱团陇南积极融入成渝经济圈战略实施为契机,加大交流与合作力度,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品牌企业,鼓励市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走出去,主动拓展服务范围。
(三)目标任务
第一阶段:到2020年底,率先建成1家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力争引进入驻10家以上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产业规模达到5千万元,初步建立人力资源核心孵化区,探索建立专业化、信息化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市场经营规模初步形成,对全市经济发展助力作用初步显现。
第二阶段:到2023年,培育发展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产业一条街)或分园区2家以上,争创省级人力资源产业园1家以上,通过引导、发展壮大规上人力资源服务企业5家以上,推动产业规模进一步增长,产值达到1亿元,争取培育一批有特色、有规模、有活力、有效益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服务市场化、专业化水平大幅提升,规模化、品牌化和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打造省内一流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第三阶段:到2025年,力争创建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目标实现。培育行业龙头企业和知名机构10家,人力资源服务业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贡献率超过80%,健全专业化、产业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结构更加合理,服务主体进一步多元化,服务业态更加丰富,产品附加值明显提高,各类业态协调发展,有效形成产业聚集效应,实现公共服务充分保障、市场经营性服务持续壮大,高端服务业快速发展,服务社会就业创业与人力资源开发配置能力明显提升,产业园对全市经济增长贡献率稳步提升。
二、定位及孵化方向
按照“立足天水、辐射甘肃、面向全国”的定位,采取“一园多区”模式,建设中国天水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市人力资源产业园为主园区,县区结合实际建立分园区,分园区根据各地特点,紧盯城乡富余劳动力、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紧扣新时代人才队伍发展、新业态产业发展壮大等方面需求,以产业园或产业一条街为依托,凸显不同定位,推进优势互补发展,真正达到促进就业和优化人才配置的目的。
(一)立足人力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布局,助力居民充分就业。抢抓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和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战略机遇,按照我市推进“工业强市”发展战略、实施工业“六大集群”、“4+2”农业产业振兴行动的总体部署和培育新兴业态的发展趋势,立足我市人力资源相对富集的市情实际,全面加强产业园与各行业部门、各类市场主体的衔接,大力开展公共就业、转移就业、技能提升培训、人才招聘等服务,为各行业、相关企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全力保障高校毕业生、城乡居民、退役军人等群体充分就业。
(二)坚持人才强市,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加大人力资源服务业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依托市内高校、职业院校、大型企业,建立人力资源服务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健全完善行业高层次人才引进、发现、培养、使用机制,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队伍。持续深化人才“放管服”改革,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及时兑现相关优惠政策,营造有利于人才引进培养、成长发展的政策和社会环境。建立行业领军人才库,及时准确掌握各行业领军人才情况。
(三)积极协商对接,扩大对外合作交流。加强产业园对外交流合作,积极构建公平稳定、透明高效、监管有力的人力资源服务业投资运营管理体制。深入推进与天津、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成渝、关中经济圈以及兰州、新疆等地的人力资源服务合作。积极引进发达地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鼓励有条件的本土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走出去”,与发达地区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合作,大力开拓人力资源市场与劳务基地,为我市高校毕业生到发达地区建功立业牵线搭桥,组织我市富余劳动力输转增收。
(四)推广“互联网+”,优化人力资源服务。落实国家“互联网+”发展战略要求,结合“智慧人社”建设,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与互联网深度融合,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融合发展。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信息化建设,在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和云翔天水智慧招聘系统中为产业园(产业一条街)预留接口,打通数据壁垒,实现数据资源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五)打造优势品牌,推进抱团集群发展。加强产业园的统筹和引导,在积极培育推介“天水白娃娃”“羲皇故里建筑工”“娲乡家政大嫂”“伊香拉面师”等优秀人力资源服务品牌基础上,鼓励入驻企业持续加大特色品牌培育,开展自主品牌培训和建设,注册和使用自主人力资源服务商标,力争打造更多知名人力资源品牌。
三、申报设立
(一)基本条件。市级产业园一般设立在人力资源丰富、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产业优势明显的县区,原则上应有科学合理的规划论证,有一定的建筑面积,有一定的聚集规模,有一系列的扶持政策,有完善的运行管理体系。入驻园区的企业需依法取得我市《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在域内外有一定知名度,企业没有失信经营、偷税漏税等其他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二)入驻对象。鼓励从事人力资源招聘、职业指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人力资源培训、人才测评、劳务派遣、高级人才寻访、人力资源外包、人力资源管理等与人力资源服务业相关联行业企业入驻产业园(具体条件详见产业园管理办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
(三)申请程序。创建市级产业园(分园区),应向市人社局提出申请,市人社局对申报情况进行统筹研究,审核通过后列为市级人力资源产业园。申请入驻市级产业园的机构和单位由市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确定,并对拟入驻机构的基本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入驻机构报市人社局备案。
四、保障措施
(一)政府激励扶持。各县区要增强紧迫感,积极创造条件,大力推动产业园建设,条件成熟的可先行一步,以创业孵化基地为依托,探索创建符合县域特色的人力资源产业园。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探索制定优惠政策,在企业开办、减免租金、贷款贴息、购买公共服务、企业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所需场地由所在县(区)政府免费提供,并给予一定的水电暖费补贴,吸引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入驻。鼓励支持社会资金参与园区建设,构建多元化的产业园建设投入保障机制,社会资金参与创办的园区,享受行业部门同等优惠政策,享受就业创业相关奖补政策。
(二)定期评估绩效。建立机构诚信档案,推行信用管理制度,加强对入驻机构的管理和服务,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入驻机构和单位的工作实绩、盈利情况和税收等情况进行绩效评估,根据评估情况提出机构和单位继续留园或退出的意见。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入驻机构如发生法人代表变更、股东结构变更以及经济、法律纠纷等重大事项,必须及时报告。要加强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对运营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三)加强服务管理。市本级人力资源产业园由市人社局负责指导和协调管理。市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产业园各项基础设施项目的规划、建设及日常监管;负责第三方运营公司、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的招标和各类展会的策划、组织、实施等工作。第三方运营公司负责产业园的办公布局、水电暖、安保、卫生等日常管理。监管单位和运行公司要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确保国有固定资产保值增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