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人社部门主要承担着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维权四大职责。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起草有关政策文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局基层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群团工作,加强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社会组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劳务工作站等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指导县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牵头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市城乡就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就业援助制度、职业资格制度,拟订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创业政策,指导加强全市劳务输转、劳务基地建设工作,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负责全市就业、失业预测预警;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市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及补充保险基金管理监督、预测预警、信息引导,保持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定级、调整、确定和审核机制;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流动站建设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培养、选拔、管理和协调引进工作。建立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指导和监督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人社领域执法监察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受理和查处有关信访事项及突发事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中央、国家和省、市及各部门机关评比达标、表彰奖励事项(对党员和党组织实施的表彰奖励除外)。承担办理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手续、提请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和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完成市委、市政府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19个)
市人社局办公室、党建科、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规划财务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就业促进科、人力资源规划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职称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农民工工作科、劳动关系科、工资福利科、养老保险管理科、失业工伤保险管理科、调解仲裁科、政务服务管理科。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5个)
市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市人民政府劳务工作办公室、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3.事业单位(3个)
市人社局信息中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技工学校(自收自支)。
二、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收入总计为17331.63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16635.19万元增加696.44万元,增加4.19%。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13289.61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资金,占收入总计的76.68%。较2018 年度决算数12776.87万元增加512.74万元,上升4.01%,主要是中央和省级就业补助资金增加,机构改革,市就业服务管理局撤销合并入市人才中心,人员集体划转,资产全部转入。
2、其他收入531.28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省人社厅拨入的相关考试经费、企业薪酬调查、抽样调查等工作经费。较2018年度决算数1391.59万元减少860.31万元,下降61.82%,主要是由于机构改革,将企业军转干部相关培训管理经费及解困资金划转至退役军人事务局使用。
3.上年结转和结余3506.25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2466.73万元增加1039.52万元,上升42.14%,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支出为12568.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万元,教育支出617.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75.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97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12989.23万元减少420.26万元,下降3.24%。其中:
基本支出8547.19万元,占68%,较2018 年度决算数7895.56万元增加651.63万元,增加8.25%,主要是机构改革,市就业服务管理局撤销合并入市人才中心,人员集体划转,资产全部转入,支出量增加。
项目支出4021.78万元,占32%,较2018 年度决算数5093.66万元减少1071.88万元,下降21.04%,主要是由于机构改革,将企业军转干部相关培训管理经费及解困资金划转至退役军人事务局使用。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289.61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12776.87万元相比增加512.74万元,上升4.0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289.6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12.74万元,上升4.01%,主要原因是中央和省级就业补助资金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2359.99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11520.48万元相比增加839.51万元,增长7.29%;完成年初预算153.39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项目支出属于追加预算支出。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万元,占0.01%,与上年439.80万元相比减少438.27万元,降低99.65%。主要是军转干部工作划转至退役军人事务局,军转干部工作经费支出减少。
2.教育支出617.7万元,占5%,与上年193.37万元相比增加424.33万元,增加219.44%。主要是因为用于技工学校的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助学金增加。
3.科学技术支出60万元,占0.49%,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全市高层次专家人才的培训、慰问、体检、休假活动以及全市人才引进等工作费用。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66.78万元,占83.87%,与上年9047.49万元相比增加1319.29万元,增加14.58%。主要用于相关人社工作的专项业务经费以及我局职工的人员经费、局机关正常办公经费、全市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生活补贴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258.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项目属于中央、省级转移性支付,属追加预算支出,财政拨入全市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生活补贴资金。
5.卫生健康支出1300万元,占10.52%。主要是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离休人员医疗费。
6.住房保障支出13.97万元,占0.11%,与上年2.47万元相比增加11.5万元,增加465.59%。主要因为2019年退休人员住房补贴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38.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万元,教育支出0.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21.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97万元。
1.人员经费7644.9万元,较上年4152.14万元增加3492.76万元,增长84.12%。主要因为生活补助费用增加,包括就业补助资金中的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列支在生活补助中。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70.2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824.96万元,津贴补贴600.77万元,奖金127.6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6.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74.65万元,包括离休费28.03万元,退休费20.54万元,抚恤金23.59万元,生活补助4307.05万元,医疗费补助1300万元,助学金0.95万元,奖励金380.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09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693.31万元,较上年3567.95万元减少2874.64万元,降低80.57%。主要是减少了人才中心对企业费用补贴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85.11万元,包括办公费121.39万元,印刷费38.2万元,手续费0.02万元,水费1.82万元,电费21.38万元,邮电费15.82万元,取暖费49.73万元,差旅费83.47万元,维修(护)费4.44万元,租赁费0.27万元,会议费26.08万元,培训费16.17万元,公务接待费1.95万元,劳务费117.61万元,委托业务费2.34万元,工会经费14.8万元,福利费18.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1.56万元;资本性支出8.2万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8.2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3.45万元,决算1.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6.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厉行节约高效原则,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压缩不必要的开支。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0.88万元,下降31.10%;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局厉行节约高效原则,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压缩不必要的开支。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其中公务车保有量2辆为账面数,待市财政统一要求处置后再下账。
2019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9年局机关及局属5个单位公务接待费1.95万元,较上年减少0.88万元,下降31.10%,变动原因为:我局厉行节约高效原则,同时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19批次,接待人次257人,减少0.88万元,下降31.10%。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2019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0076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3.31万元,比 2018年908.68万元减少215.37万元,降低23.7%。主要原因是:我局厉行节约高效原则,严格规范财务制度,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9.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5.0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51.0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79.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局资产总额8740.84万元。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共18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其中:
1.社保业务信息系统及数据中心建设经费500万元,评价等级为优秀。根据《关于印发“五险合一”社保信息系统天水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212号文),从2017-2019年每年财政拨付我局500万元,用于全市“五险合一”社保业务信息系统及数据中心建设。配合省厅建设全省大集中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业务信息系统,推进我市“社会保险”、“大就业”、“人事人才”、“阳光政务”等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全市人社工作的精细化管理,实现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可持续发展。投入和管理目标、产出目标、效果目标、影响力目标均已完成。
2.2019年考试及工作经费224万元,评价等级为优秀。根据财政历年政策按我局非税收入总额的80%进行返还,该项目经费为根据上一年度收支情况,预计下一年度非税收入返还224万元。主要为我局收取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费、全市工人等级考试培训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上缴财政后,根据我局当年考试培训情况及工作具体情况申请考试及工作经费。用于我局事业单位招考工作、工人等级考试培训工作以及本单位的正常工作支出。确保了我局各类就业、晋升考试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解决了天水市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问题和在职工勤人员工资及岗位晋升的问题;同时,保障了我局正常工作的顺利开展。投入和管理目标、产出目标、效果目标、影响力目标均已完成。
3.就业服务资金160万元,评价等级为优秀。根据《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人社﹝2018﹞67号)文件精神,申请市级财政核拨160万元用于各项就业补助,包括: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解决全市就业补助资金等严重不足问题,解决全市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维护社会稳定。投入和管理目标、产出目标、效果目标、影响力目标均已完成。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0.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市人社局(汇总)2019年决算公开表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2019.XLS
2.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绩效情况
市人社局项目绩效评价表.zip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起草有关政策文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局基层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群团工作,加强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社会组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劳务工作站等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3、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指导县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4、牵头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市城乡就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就业援助制度、职业资格制度,拟订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创业政策,指导加强全市劳务输转、劳务基地建设工作,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负责全市就业、失业预测预警。
5、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市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及补充保险基金管理监督、预测预警、信息引导,保持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6、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定级、调整、确定和审核机制。
7、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流动站建设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培养、选拔、管理和协调引进工作。建立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
8、指导和监督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9、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人社领域执法监察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受理和查处有关信访事项及突发事件。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中央、国家和省、市及各部门机关评比达标、表彰奖励事项(对党员和党组织实施的表彰奖励除外)。承担办理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手续、提请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
12、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规范和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3、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是全额拨款行政单位,现有核准编制85名,年末实有人数78人,其中:行政编制57人,事业编制21人,工勤编制7人。离休2人。内设科室19个,下设机构3个。
二、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收入总计为5623.36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据减少457.34万元,下降7.52%。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5092.09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资金,占收入总计的90.55%。较2018 年度决算数增加402.97万元,上升8.59%,主要是中央和省级就业补助资金增加。
2.其他收入531.28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省人社厅拨入的相关考试经费、企业薪酬调查、抽样调查等工作经费。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860.31万元,下降61.82%,主要是由于机构改革,将企业军转干部相关培训管理经费及解困资金划转至退役军人事务局使用。
3.上年结转和结余342.4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减少561.88万元,下降62.13%,主要是助学金及免学费专项资金结余较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支出为5476.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万元,教育支出617.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83.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97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据减少1026.33万元,下降15.78%。其中:
基本支出1454.77万元,占26.56%,较2018 年度决算数减少263.75万元,下降15.35%,主要是我局厉行节约高效原则,同时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项目支出4021.78万元,占73.44%,较2018 年度决算数减少762.58万元,下降15.94%,主要是由于机构改革,将企业军转干部相关培训管理经费及解困资金划转至退役军人事务局使用。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092.0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02.97万元,上升8.5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92.0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02.97万元,上升8.59%,主要原因是中央和省级就业补助资金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267.5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1.34万元,增长4.59%;完成年初预算225.57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项目支出属于追加预算支出。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万元,占0.03%,主要是人社会会议费,未列入年初预算。
2.教育支出617.7万元,占11.73%,主要用于技工学校的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助学金,教育支出属于追加预算,未列入年初预算。
3.科学技术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高层次专家人才的培训、慰问、体检、休假活动以及全市人才引进等工作费用。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74.36万元,主要用于相关人社工作的专项业务经费以及我局职工的人员经费、局机关正常办公经费。完成年初预算239.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项目属于中央、省级转移性支付,属追加预算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3.9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住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45.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万元,教育支出0.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9.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97万元。
1.人员经费926.54万元,较上年减少262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部分在职人员划转至其他单位,经费支出相应减少。工资福利支出661.9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382.69万元,津贴补贴244.92万元,奖金28.5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4.63万元,包括离休费28.03万元,抚恤金23.59万元,生活补助33.01万元,助学金0.95万元,奖励金164.9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09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319.24万元,较上年减少37.36万元,主要是我局厉行节约高效原则,严格规范财务制度,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11.04万元,包括办公费52.05万元,印刷费17.93万元,水费0.34万元,电费5.65万元,邮电费5.36万元,取暖费49.73万元,差旅费28.17万元,维修(护)费4.44万元,租赁费0.27万元,会议费14.75万元,培训费0.66万元,公务接待费0.68万元,劳务费46.4万元,委托业务费2.34万元,工会经费6.51万元,福利费6.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9.27万元;资本性支出8.2万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8.2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决算0.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厉行节约高效原则,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压缩不必要的开支。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0.1万元,下降12.82%;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局厉行节约高效原则。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其中公务车保有量2辆为账面数,待市财政统一要求处置后再下账。
2019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9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68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12.82%,变动原因为:我局厉行节约高效原则,同时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9批次,接待人次135人,减少0.1万元。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2019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0087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9.24万元,比 2018年减少37.36万元,降低10.48%。主要原因是:我局厉行节约高效原则,严格规范财务制度,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5.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0.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51.0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65.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141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5.13%。
(一)天水市兰州流动党员服务中心工作经费项目绩效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根据《中共天水市委关于成立兰州市天水流动党员服务中心党委的通知》(市委发〔2013〕5号)文件精神,成立兰州市天水流动党员服务中心委员会,隶属市人社局党委管理。该项目经费每年10万元,主要解决天水市流动党员服务中心工作经费不足问题,用于正常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用等。
2.项目实施计划
此项工作经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用于兰州市天水流动党员服务中心全年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3.项目绩效总目标及年度目标
解决兰州市天水流动党员服务中心工作经费不足问题。更好的服务在兰天水流动党员,确保各位党员的最大利益。
4.项目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1)项目投入和管理目标分析。各项财政财务收支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会计核算符合会计法、会计准则的规定,单位内控制度基本健全,会计资料能够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机制)内容完整,覆盖明确的政策对象、政策标准、项目申报要求、审核要求、结果公开等基本内容;具备完善退出机制、应急机制、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或机制;资金审核规范,完成了所有规定内容的审核;审核方式透明,遵循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所有审核;审核结果正确无误。
(2)项目效果目标分析。兰州流动党员服务转移就业对象数量达460人次,劳务输转质量达95%,提高了群众满意度以及对流动党员认知度。
(二)2019年考试及工作经费项目绩效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该项目经费根据上一年度收支情况,预计下一年度非税收入返还224万元。主要为我局收取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费、全市工人等级考试培训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上缴财政后,根据我局当年考试培训情况及工作具体情况申请考试及工作经费。用于我局事业单位招考工作、工人等级考试培训工作以及本单位的正常工作支出。
2.项目实施计划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每年大概于9月底开始报名,10月底考试,12月份资格复审及面试,下年度1月份体检,整个招考过程中产生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等大量支出。
全市工人等级考试培训每年于6月份开始报名及资格审查,9月份培训、考试,年底全部工作完成。期间发生大量办公费用、印刷费用、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
由于两项考试培训集中在下半年进行,因此12月底前预算执行率达到100%。
3.项目绩效总目标及年度目标
确保了我局各类就业、晋升考试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解决了天水市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问题和在职工勤人员工资及岗位晋升的问题;同时,保障了我局正常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各项人事、社保工作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4.项目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1)项目投入和管理目标分析。各项财政财务收支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会计核算符合会计法、会计准则的规定,单位内控制度基本健全,会计资料能够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机制)内容完整,覆盖明确的政策对象、政策标准、项目申报要求、审核要求、结果公开等基本内容;具备完善退出机制、应急机制、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或机制;资金审核规范,完成了所有规定内容的审核;审核方式透明,遵循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所有审核;审核结果正确无误。
(2)项目效果目标分析。完成上千名全市工勤人员培训考试及未就业人员就业考试,高校毕业生就业率提高,工勤人员待遇水平明显提升,确保了社会稳定发展。
(三)甘肃东部人才市场、关中-天水人力资源配置中心市场运营维护管理项目绩效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根据(甘政办发〔2008〕141号)文件精神,为加快甘肃东部人才市场、关中-天水人力资源配置中心市场软硬件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市场服务功能,申请人才市场管理维护费50万元。
2.项目实施计划
按照全年工作部署安排,提升人才市场服务功能,产生大量水电费、保卫、保洁及办公设施费用,预计年底支出率达到100%。
3.项目绩效总目标及年度目标
加快甘肃东部人才市场、关中-天水人力资源配置中心市场软硬件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市场服务功能,夯实人力资源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4.项目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1)项目投入和管理目标分析。各项财政财务收支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会计核算符合会计法、会计准则的规定,单位内控制度基本健全,会计资料能够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机制)内容完整,覆盖明确的政策对象、政策标准、项目申报要求、审核要求、结果公开等基本内容;具备完善退出机制、应急机制、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或机制;资金审核规范,完成了所有规定内容的审核;审核方式透明,遵循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所有审核;审核结果正确无误。
(2)项目效果目标分析。完善东部人才市场后接待办理各类人力资源和社保事项人数达30000人次,东部人才市场硬软件提升改造次数2次,人才市场服务功能提升,群众办理各类人力资源、社保经办事项满意度提升。
(四)工伤案件调查认定工作经费项目绩效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根据甘肃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认定工作的通知》,对开展工伤案件调查的经费由同级财政保障,因此申请此项目经费5万元。
2.项目实施计划
每年度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工伤案件调查,包括认定和鉴定资料印刷,必要的出庭应诉,结论送达等。同时,印制相关的《工伤保险条例》,宣传工伤保险方面的制度规定。在年底之前预算执行率达到100%。
3.项目绩效总目标及年度目标
提高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水平;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出庭应诉,提高行政复议和诉讼能力。
4.项目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1)项目投入和管理目标分析。各项财政财务收支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会计核算符合会计法、会计准则的规定,单位内控制度基本健全,会计资料能够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机制)内容完整,覆盖明确的政策对象、政策标准、项目申报要求、审核要求、结果公开等基本内容;具备完善退出机制、应急机制、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或机制;资金审核规范,完成了所有规定内容的审核;审核方式透明,遵循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所有审核;审核结果正确无误。
(2)项目效果目标分析。维护合法权益的工伤职工数量达800人次以上,工伤案件认定率达90%以上,及时办理工伤案件,维护社会稳定。
(五)就业服务资金项目绩效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根据《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人社〔2018〕67号)文件精神,申请市级财政核拨160万元用于各项就业补助,包括: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
2.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全年的工作安排,及时拨付各项就业专项补助资金,年中实现支出50%,年底之前预算执行率达到100%。
3.项目绩效总目标及年度目标
解决全市就业补助资金等严重不足问题,解决全市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4.项目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1)项目投入和管理目标分析。各项财政财务收支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会计核算符合会计法、会计准则的规定,单位内控制度基本健全,会计资料能够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机制)内容完整,覆盖明确的政策对象、政策标准、项目申报要求、审核要求、结果公开等基本内容;具备完善退出机制、应急机制、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或机制;资金审核规范,完成了所有规定内容的审核;审核方式透明,遵循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所有审核;审核结果正确无误。
(2)项目效果目标分析。完成新增就业人数52000人次,控制全市失业率在4%以内,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六)考试及培训费项目绩效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根据《甘肃省继续教育条例》、天财社二(2015)1018号文件,为确保我市“三支一扶”和特岗教师招考工作及全市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顺利开展,特申请此项经费。
2.项目实施计划
“三支一扶”和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工作大概每年5月份开始报名,7月份考试、8-9月份审核审批。期间产生大量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资金在9月底前支付完成。
全市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每年11-12月份开始,一直持续至第二年度,期间产生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命题阅卷等劳务费用等支出,资金在12月底之前尽可能支付完毕。
3.项目绩效总目标及年度目标
根据省厅要求,完成每年度招考工作,解决部分毕业生就业问题;开展专技人员继续教育,提高其业务素质及能力。
4.项目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1)项目投入和管理目标分析。各项财政财务收支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会计核算符合会计法、会计准则的规定,单位内控制度基本健全,会计资料能够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机制)内容完整,覆盖明确的政策对象、政策标准、项目申报要求、审核要求、结果公开等基本内容;具备完善退出机制、应急机制、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或机制;资金审核规范,完成了所有规定内容的审核;审核方式透明,遵循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所有审核;审核结果正确无误。
(2)项目效果目标分析。2019年组织高校毕业生公开参加招考数达3000人次,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人次达8000人次。通过对项目产出、项目效益两个方面进行评价,项目承担单位全面完成绩效目标规定的任务,基本实现了年度绩效指标,资金支出合理规范,成效明显,合理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新颖,培训方式科学,培训收效明显,较好地解决了工学矛盾,受到用人单位、参训人员的普遍好评,有效提升了我市专技人员的专业综合素质。
(七)科技人才基金专项项目绩效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该项目每年经费60万元,为了更好地开发人才资源,创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社会环境,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根据《天水市人才开发暂行办法》,设立了科技人才专项基金。
2.项目实施计划
每年9月份开始全市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的培训工作、体检,对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开展休假疗养活动,组织市领导慰问专家活动,评选国家和省级人才工程人选。资金的使用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及年底,争取12月底前预算执行率达到100%。
3.项目绩效总目标及年度目标
高标准完成继续紧缺人才的引进工作;组织好高层次专家外出培训工作,进一步开拓视野、提升高层次专家的创新能力;组织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休假疗养,组织专家体检,年底组织慰问联系活动,体现市委、市政府对人才的关心。
4.项目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1)项目投入和管理目标分析。各项财政财务收支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会计核算符合会计法、会计准则的规定,单位内控制度基本健全,会计资料能够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机制)内容完整,覆盖明确的政策对象、政策标准、项目申报要求、审核要求、结果公开等基本内容;具备完善退出机制、应急机制、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或机制;资金审核规范,完成了所有规定内容的审核;审核方式透明,遵循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所有审核;审核结果正确无误。
(2)项目效果目标分析。完成高层次人才培训100人次以上,高层次人才培训普及率达90%以上,高层次人才对我市经济发展贡献率达80%以上,高层次人才技能水平全面提升。
(八)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子档案建设管理费项目绩效。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根据(人社厅发〔2016〕75号)和(甘社保发〔2017〕95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市级人事档案、社保档案电子信息化建设,方便档案信息查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申请人事、社保档案电子化建设管理经费152.3万元。
2.项目实施计划
高标准开发市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系统;推动8万多份库存档案信息基础数据全面升级;推进社保档案电子化系统建设,于年底之前实现预算执行率达到100%。
3.项目绩效总目标及年度目标
完成市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信息化系统 ,完成社保档案电子信息化。实现人事、社保档案全面电子化,方便信息查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
4.项目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1)项目投入和管理目标分析。各项财政财务收支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会计核算符合会计法、会计准则的规定,单位内控制度基本健全,会计资料能够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机制)内容完整,覆盖明确的政策对象、政策标准、项目申报要求、审核要求、结果公开等基本内容;具备完善退出机制、应急机制、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或机制;资金审核规范,完成了所有规定内容的审核;审核方式透明,遵循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所有审核;审核结果正确无误。
(2)项目效果目标分析。接收各类人事档案归档数量达13000份,档案公共服务便捷高效。
(九)人事劳动争议仲裁经费项目绩效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及(甘人社厅发〔2012〕28号)文件精神,为保障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能够顺利有效开展,同时通过及时有效处理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而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申请此项经费。
2.项目实施计划
做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开庭审理,办案过程,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规范化建设,达到省级、国家级要求。年底之前预算执行率达到100%。
3.项目绩效总目标及年度目标
解决符合仲裁部门受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使得个人的合法利益得以保障。保障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能够顺利有效开展,同时通过及时有效处理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而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4.项目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1)项目投入和管理目标分析。各项财政财务收支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会计核算符合会计法、会计准则的规定,单位内控制度基本健全,会计资料能够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机制)内容完整,覆盖明确的政策对象、政策标准、项目申报要求、审核要求、结果公开等基本内容;具备完善退出机制、应急机制、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或机制;资金审核规范,完成了所有规定内容的审核;审核方式透明,遵循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所有审核;审核结果正确无误。
(2)项目效果目标分析。及时有效办理劳动人事仲裁案件数量达100件以上,接待来访群众达331人次,向来访群众耐心细致解释相关政策法规,受理案件全部结案,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十)社保经办服务岗位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 2017年以来,我市先后启动实施了全民参保登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智慧人社信息化建设等一系列社保改革,为保障“五险合一”顺利运行、全面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路”,急需大量人员从事前台经办、问询引导、接洽商谈、综合服务等工作,受编制所限,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解决人力不足问题。根据《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4〕85号),结合我局实际,申请此项资金。
2.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每个季度社保经办服务人员的人数申请财政拨付经费,然后每月下旬发放社保经办服务人员工资,年底之前预算执行率实现100%。
3.项目绩效总目标及年度目标
解决由于我局社保经办业务量和服务项目增加,人员不足问题,实现我市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和“互联网+人社”信息化建设要求。
4.项目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1)项目投入和管理目标分析。各项财政财务收支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会计核算符合会计法、会计准则的规定,单位内控制度基本健全,会计资料能够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机制)内容完整,覆盖明确的政策对象、政策标准、项目申报要求、审核要求、结果公开等基本内容;具备完善退出机制、应急机制、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或机制;资金审核规范,完成了所有规定内容的审核;审核方式透明,遵循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所有审核;审核结果正确无误。
(2)项目效果目标分析。增加社保经办人员人数80人,有效提高我市社保经办事项完成率,进一步实现了我市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
(十一)社保业务信息系统及数据中心建设经费项目绩效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为进一步推进“五险合一”社保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建设;东部人才市场建设;12333咨询服务平台建设等。配合省厅建设全省大集中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业务信息系统。根据《关于印发“五险合一”社保信息系统天水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212号)文件要求,从2017-2019年每年财政拨付我局500万元,用于全市“五险合一”社保业务信息系统及数据中心建设。
2.项目实施计划
第一阶段:建设大数据平台,建立全市基础数据库;实现经办一体化;
第二阶段: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利用网站、手机、自助终端等建立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推进线上服务应用;
第三阶段:建立电子签章、电子认证等线上服务,建立电子档案系统、监管和绩效评估系统等线下支撑服务。
3.项目绩效总目标及年度目标
总目标:配合省厅建设全省大集中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业务信息系统,推进我市“社会保险”、“大就业”、“人事人才”、“阳光政务”等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全市人社工作的精细化管理,实现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可持续发展。
年度目标:完善综合性网站平台,能够实现统一身份认证、电子证照库、电子签章功能;完善机房硬件环境,建立UPS供电系统,提供不间断电源,为业务办理提供更好的保障;建立电子档案系统,实现所有业务相关人员的档案电子化,提高业务办理效率。
4.项目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1)项目投入和管理目标分析。各项财政财务收支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会计核算符合会计法、会计准则的规定,单位内控制度基本健全,会计资料能够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机制)内容完整,覆盖明确的政策对象、政策标准、项目申报要求、审核要求、结果公开等基本内容;具备完善退出机制、应急机制、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或机制;资金审核规范,完成了所有规定内容的审核;审核方式透明,遵循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所有审核;审核结果正确无误。
(2)项目效果目标分析。结合天水实际和天水“互联网+人社”政务平台项目建设需要,推进业务经办、数据汇集、信息共享、监督管理、决策研判、公共服务六类应用系统建设,打造了为人民服务的保障体系。按照项目决策、管理、完成及效果四类指标,对资金支出行为过程及其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该项目管理比较规范,决策依据充分,资金到位及时,支出规范,整体发挥社会效益明显,较好地完成绩效目标。
(十二)市技工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专项项目绩效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我校是省部级重点技工学校,2015年被人社部认定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但受历史原因制约和学校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性质影响,办学经费严重不足,教职工待遇保障无力,基础设施建设缺乏投入,教学设施维修更新跟不上,比照同层次职业院校标准,需要在相关配套设施及基本维修方面大力改进。另外为了维系学校正常运转,在办公支出方面也需要增加投入。基于以上两方面诉求,特申请此项目。
2.项目实施计划
改善办学环境,购进相应配套设施,为国家培养高技能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
3.项目绩效总目标及年度目标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及办公设备的购置。为培养国家高技能人才提供坚实可靠的物质基础。
4.项目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1)项目投入和管理目标分析。各项财政财务收支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会计核算符合会计法、会计准则的规定,单位内控制度基本健全,会计资料能够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机制)内容完整,覆盖明确的政策对象、政策标准、项目申报要求、审核要求、结果公开等基本内容;具备完善退出机制、应急机制、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或机制;资金审核规范,完成了所有规定内容的审核;审核方式透明,遵循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所有审核;审核结果正确无误。
(2)项目效果目标分析。基础设施维修维护面积达1000平方米;维修维护及设备购入验收合格率达100%,办学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十三)天水市副高级职称评委会评审及业务管理经费项目绩效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由于从2018年开始任何部门、单位不得收取与职称评审相关的任何费用,全市高级职称评审期间的答辩补助、评委会补助、材料审核费、证书印制费、资料印刷费、县区工作人员及专家的食宿费用等需要财政的大力支持才能得以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关于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17〕81号)要求,市县开展职称评审的评审答辩、食宿、场租、资料印刷等费用,由同级政府统筹安排予以保障。特申请此项经费10万元。
2.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工作安排,每年度10月份左右开始职称评审工作,主要为测试答辩会、评审会、材料审核、证书印制等工作。
3.项目绩效总目标及年度目标
完成全市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团结凝聚专业技术人才,激励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4.项目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1)项目投入和管理目标分析。各项财政财务收支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会计核算符合会计法、会计准则的规定,单位内控制度基本健全,会计资料能够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机制)内容完整,覆盖明确的政策对象、政策标准、项目申报要求、审核要求、结果公开等基本内容;具备完善退出机制、应急机制、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或机制;资金审核规范,完成了所有规定内容的审核;审核方式透明,遵循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所有审核;审核结果正确无误。
(2)项目效果目标分析。完成本年度副高级职称评审人数达2500人次以上;本年度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推进率90%以上;我市职称人员评审通过受益率95%以上。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0.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财政部预决算公开平台网址:
http://www.mof.gov.cn/zyyjsgkpt/zybmyjs/index.html
附件下载:
市人社局2019年决算公开.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