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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部门决算
2022年度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起草有关政策文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局基层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群团工作,加强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社会组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劳务工作站等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3、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指导县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4、牵头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市城乡就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就业援助制度、职业资格制度,拟订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创业政策,指导加强全市劳务输转、劳务基地建设工作,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负责全市就业、失业预测预警。
5、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市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及补充保险基金管理监督、预测预警、信息引导,保持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6、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定级、调整、确定和审核机制。
7、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流动站建设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培养、选拔、管理和协调引进工作。建立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
8、指导和监督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9、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人社领域执法监察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受理和查处有关信访事项及突发事件。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中央、国家和省、市及各部门机关评比达标、表彰奖励事项(对党员和党组织实施的表彰奖励除外)。承担办理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手续、提请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
12、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规范和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3、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是全额拨款行政单位,现有核准编制84名,年末实有人数83人,其中:行政编制55人,事业编制22人,工勤编制6人。内设科室19个,下设机构3个。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228.3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88.52万元,下降15.72%,主要原因是中央转移支付就业补助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4184.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02.91万元,占98.05%;其他收入81.68万元,占1.9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4191.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5.07万元,占37.58%;项目支出2616.12万元,占62.4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102.91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686.18万元,下降14.33%。主要原因是中央转移支付就业补助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02.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86.18万元,下降14.33%。主要原因是中央转移支付就业补助资金减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5.7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向中职学校拨付的助学金全部为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故年初未列入市级预算。
2.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7.03万元,支出决算为142.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领军人才专项津贴由于领军人才年内部分退休及调离本市,故享受津贴人员数量减少,造成经费结余。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08.12万元,支出决算为3774.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4.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转移支付就业补助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3.67万元,支出决算为53.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6.19万元,支出决算为66.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86.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05.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9.41万元,增长19.11%,主要原因是1.我单位人员增加;2.公务员基础工资普调后人均基本工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181.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64万元,下降24.4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不必要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委托业务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1.6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局机关水电费、邮电费、办公费、印刷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64万元,下降24.4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不必要开支。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1万元,增长34.4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省政府考核农民工工作会议,造成了会议费支出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1.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28万元,增长1236.59%,主要原因是因2021年市财政财力紧张,本应从2021年人才基金专项中支付的18万元电商人才培训费以及应从2022年人才基金专项中列支的2.68万元乡村振兴人才培训费均从2022年人才基金专项的培训费里支出。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68.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均为账面数,其中1辆主要是用于机关事务管理局公车平台保障全市公务活动,剩余1辆目前待市财政统一要求处置后再下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50万元,支出决算为0.4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据实报销。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9万元,增长62.96%,主要原因是因疫情防控政策变化,线下考核等工作增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50万元,支出决算为0.4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据实报销。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9万元,增长62.96%,主要原因是因疫情防控政策变化,线下考核等工作增多。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38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个,二级项目9个,共涉及资金2352.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就业补助资金”、“考试及培训费”等9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52.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有8个项目达到“优”,有1个项目达到“良”。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工伤案件认定经费项目绩效。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2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万元,执行数为1.81万元,完成预算的72.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提高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水平;二是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三是积极出庭应诉,提高行政复议和诉讼能力。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工伤认定流程复杂;二是群众对工伤认定工作的认识水平与实际案件认定存在偏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优化工伤案件认定流程;二是加大工伤认定宣传力度和范围。
2. 东部人才市场及人力资源配置中心市场运营管理费用项目绩效。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4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41.32万元,完成预算的82.6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加快甘肃东部人才市场、关中-天水人力资源配置中心市场软硬件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市场服务功能;二是夯实人力资源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群众对人力资源市场的要求越来越高,服务质量有待提高;二是人才市场的服务功能亟待提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服务质量按照流程网格化考核,便于满足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二是优化人才市场的服务功能,开通了为民服务直通车,便于群众了解业务、办理业务。
3. 考试及培训费项目绩效。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4.5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1.49万元,执行数为46.70万元,完成预算的65.3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每年度招考工作,解决部分毕业生就业问题;二是为农村基层提供了教育、卫生等方面的人才支撑。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随着就业环境下行,就业压力增大,参加考试人数增多与经费不足之间的矛盾;二是面临着因作弊手段日趋科技化、隐蔽化带来的风险增加。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精打细算,合理申请预算,控制支出;二是通过人防、技防以及科学的考试制度流程,是的考试更加公平、公正。
4. 劳动仲裁工作经费。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4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万元,执行数为1.8万元,完成预算的7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解决符合仲裁部门受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使得个人的合法利益得以保障;二是保障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能够顺利有效开展,同时通过及时有效处理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而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随着就业环境下行,日益增长劳动仲裁案件与经费不足之间的矛盾;二是因客观原因造成的案件受理结案率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的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精打细算,合理申请预算,控制支出;二是增加人员力量,优化办案流程,提高受理案件的结案率。
5. 人才基金项目绩效。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4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99万元,执行数为32.15万元,完成预算的97.4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高标准完成继续紧缺人才的引进工作;二是组织好高层次专家外出培训工作,进一步开阔视野、提升高层次专家的创新能力;三是组织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休假疗养,组织专家体检,年底组织慰问联系活动,体现市委、市政府对人才的关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因经费不足高层次人才培训数量较少;二是高层次人才创造的效益及价值考核无法量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开展多元化方式培训,节约培训单位成本,提高培训数量及质量;二是优化考核办法,提高高层次人才考核效率。
6. 天水市副高级职称评委会评审及管理工作经费项目绩效。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5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9.91万元,执行数为18.27万元,完成预算的45.7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全市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二团结凝聚专业技术人才,激励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因职称评审工作每年开展时间为年末,造成部分经费当年无法及时报销;二是评定标准过于死板,难以全面反映人才的真实水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职称评审前期审核效率,尽早开展职称评审工作;二是合理、灵活设定评审方式,便于优秀人才的选拔。
7. 天水市领军人才津贴项目绩效。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2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9.04万元,执行数为110.46万元,完成预算的92.7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我市十大绿色生态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和重点领域发展提供人才支撑,选拔市领军人才。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领军人才退出后未及时补充;二是评定标准过于死板,难以全面反映人才的真实水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及时补充新的领军人才;二是合理、灵活设定评选方式,便于优秀人才的选拔,鼓励重点领域优秀人才,使其有效提升重点工程建设、技术改造等水平,在科技推广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取得显著成果,为我市提供重点领域人才支撑。
8. 就业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4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50万元,执行数为2099.04万元,完成预算的97.6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解决全市就业补助资金等严重不足问题,解决全市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人员服务期满后依然无法实现再就业;二是社保补贴预算不够精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针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年龄结构、文化层次、职业需求,组织劳动技能培训,有创业愿望的为其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不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劳动技能,增强其就业能力,为他们实现再就业打好基础;二是积极与用人单位沟通,合理预计社保补贴预算。
9.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考核收费项目绩效。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2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0.99万元,完成预算的2.4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了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队伍建设,提升了工勤人员政治理论和岗位技能水平;二是调动了工勤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三是推动工勤技能考核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参加考核人员报名信息待完善;二是目前的考试模式及制度有待完善升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规范化考试报名管理系统及流程,及时更新系统信息;二是建立完善的考试管理制度,优化考试方式、确保考核工作取得实效。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项目绩效自评表.zip】
附件【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决算公开报表.xlsx】
附件【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整体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项目支出自评结果汇总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