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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后续工作的建议

202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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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是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重要内容。2020年我市实施这项工作以来,相关部门全面落实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推动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顺利进行。但在调研中发现,后续工作开展中还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

一是管理难度大。我市作为老工业基地,原国有企业多、三线企业多、企业移交的退休人员多。仅秦州区就接收近2.8万余人,以秦州区天水郡街道为例,9个社区接收企业退休人员涉及58家企业4875人,大部分退休人员均常年居住外省外市,人户分离现象十分严重,给服务管理工作带来困难。部分企业移交党员未在辖区居住,收缴党费和党组织活动开展较难。部分企业提交的人员信息错误,导致联系不上退休人员。

二是活动阵地和设施紧缺。两区是国企退休人员接收大户,但两区辖区内的街道、社区活动场地和设施普遍不足。而企业在移交时基本没有按照市上规定无偿划转专用资产,退休人员没有相应活动场地和基础设施,不能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的娱乐等活动。

三是服务保障人员不足,工作任务繁重。四、五千人移交社区,企业只移交3名专职工作人员,如天水群街道就有七个社区没有配备管理服务人员,七里墩街道海林社区2900多名退休人员只有一名专职人员,并且专职人员工资收入过低,影响了工作积极性,社会化管理服工作量大,人员偏少,身兼数职,影响了为退休人员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障。

四是企业与地方衔接配合不畅。工作中大部分企业将退休人员移交社区后,只是单纯的做了人员、相关档案资料和工作的移交,没有按照做好后续相关保障和服务配合工作,给社区工作带来诸多困难。

为此,特提出以下建议:

1.配齐社区工作人员。县区政府相关部门牵头加强与原企业的协调,按照县区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接收方案的要求,严格落实人员配备原则为社区配齐人员,与社区工作人员同等待遇,人员调离或自然减员的,由企业跟进补充,确保每个社区至少有一人负责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定期沟通机制。国有企业要继续承担社会化管理服务内容之外的其他责任,积极配合协助街道、社区做好退休人员后续管理服务工作,避免退休人员在移交后产生被抛弃感。一是协调做好企业资产无偿划转工作。政府相关部门积极协调和监督相关企业按照规定落实资产划转,划转后的资产由街道和社区负责管理维护并向社会开放,继续用于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二是继续给予退休人员关心关怀。移交后,各企业不能一交了之,要继续对退休人员给予关心关怀,加强与街道和社区联系,开展节日慰问、家庭困难慰问,对街道和社区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给予充分支持。三是常态化开展信息对接共享工作。对移交信息有误的人员及时更正,迁移到外地、长居外地或人员去世的及时反馈信息,保证为退休人员提供各类及时服务。

3.完善街道社区管理服务功能。全面提升街道、社区社会化服务水平,街道和社区要持续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础信息台账和数据库,保持与企业退休人员沟通联络畅通。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服务体系,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基本养老金、基本医保、慢性病申报认定和丧葬抚恤等事宜。关心关爱退休人员生活,积极鼓励退休人员参加各类社区活动,丰富退休人员精神文化生活,不断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增强退休人员归属感、幸福感。

4.加强指导培训,着力提升街道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针对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组织、民政、社保、建设、卫健、国有资产、医保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街道、社区业务指导和培训,提升街道社区社会化服务能力,确保退休人员各项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