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新时代“枫桥经验” 开创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新局面
近年来,清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始终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原则,不断加强与劳动监察执法等部门的衔接配合,聚焦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探索劳动纠纷处理新模式,努力开创纠纷多元化解新局面,促进投诉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加大用工领域日常巡查检查力度。协同劳动监察执法部门对县域内清雄安保、美团、运安车检等企业开展用工检查3次,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现场宣讲4场次,详细查验企业用工及工资发放情况,指导规范劳动合同签订21份。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企业自身利益为出发点,指导美团等企业结合自身实际,科学制定工时制度,坚决杜绝企业规避《劳动法》等法律法规随意增加劳动时间、加大劳动强度、不按规定发放劳动报酬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落实最低工资标准。
不断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处体系。积极组建劳动人事争议“速裁庭”,针对反映的欠薪投诉问题,随接随办,高效处置,实现接处“一条线”。高度重视调解工作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在全县探索建立多层次调解组织,逐步形成分布全县的调解网络体系,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就地就近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矛盾。近三年,立案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15件,涉及劳动者168人,为劳动者追讨工资、工伤待遇、社会保险、经济补偿等408.96万元。
大力实施“互联网+调解仲裁”行动。认真贯彻执行人社部《“互联网+调解仲裁”2020行动实施计划》,结合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要求,依托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管理平台,将平台延伸到乡镇一级。在全县18乡镇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每乡镇设专网管理员1人,调解员2-3人,书记员1人,通过网站、手机APP等载体为当事人提供在线调解和在线仲裁服务。截至目前,在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管理平台受理劳动争议申请9件,已调解处理3件,不予受理6件,案件办结率100%。
优化服务全面发挥“调裁审”作用。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建立劳动人事争议“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意见》,积极衔接县人民法院建立“点对点”在线诉调对接机制,通过系统对接与机构、人员入驻相结合的方式,逐步畅通线上线下调解与诉讼对接渠道,开展劳动人事争议全流程在线委派委托调解、在线音视频调解、在线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等工作,实现调裁审一网办,为当事人提供更好维权服务。同时,加大“调裁审”衔接,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建设,加大矛盾纠纷的化解力度,完善调解手段。在现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的基础上,建成清水县人民法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巡回法庭,派驻专职法官,实现“一庭多能”和“仲裁最多跑一次”服务要求。
今年以来,清水县共立案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8件,已调解结案18件,仲裁裁决9件,结案率达96.4%;接待群众来访咨询32人次,案外调解18件,政策法规解释答复14件。
(来源:清水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