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谢谢啦,我们的工资到账了,终于可以回家过年了。”2024年2月4日被拖欠工资农民工代表来到秦州区劳动保障监察中队,送来一面书写有“共产党的好兵、农民工的靠山”的锦旗,真诚对各位监察员表达了诚挚的谢意。

一面鲜红锦旗,一声暖心感谢,承载的不仅是群众的赞誉和感激,也是对劳动监察工作的肯定和褒奖,更是鼓励和鞭策。
2023年11月卢某等人反映2023年5月-2023年11月在秦州区某项目工地做拉砖、搅灰,砌砖,焊接等工作被拖欠工资17.5万余元。秦州区劳动保障监察中队接到投诉后迅速对此案件进行立案,通过调查收集证据材料,前往施工总承包单位,经过对施工总包方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解读,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30条第2、3、4款: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同意对卢某等人所被拖欠工资进行先行垫付。
年末岁初做好欠薪治理工作,事关劳动者能否快乐回家,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快乐,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冬季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秦州区通过函告约谈、行裁联动、联合惩戒、每周接访、专班推进等措施,有效有力地在春节前解决了一批农民工“烦薪事”。
来源: 秦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