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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解仲裁工作安排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2-03 点击量:

 

 

为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甘肃省、天水市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遇制疫情蔓延,更好地保障当事人、代理人、仲裁员及其他仲裁参加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本院近期调解、仲裁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本院原定于2020年2月3日至2月15日的仲裁庭审活动除以公告方式送达开庭通知书的案件外全部予以延期,具体变更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2月17日以后的仲裁庭审活动将视情况由本院另行决定是否延期。

二、当事人或其代理人等仲裁活动参加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接受治疗、隔离期间或因交通管制措施等不能按照开庭通知书确定的时间参加庭审活动的,应当在开庭前3日向本委员会提交延期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疫情防控期间本院推行“不见面服务”。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本院提交仲裁申请书、延期开庭申请书及其他与案件相关材料的,建议优先选择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提交(电子邮箱地址、邮寄收件地址、联系电话附后),尽量避免现场提交。

四、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五、疫情防控期间,本院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在办公场所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区域采取消毒、体温监测、来访人员信息登记等防控措施,要求相关人员进场必须佩戴口罩并配合监测体温和登记,因疫情防控要求,需要进一步调整相关措施的,本院将按照规定办理,请予以理解和配合。

六、如党中央、国务院、甘肃省、天水市政府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调整重大公共突发卫生事件响应级别并采取相应措施的,本院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并另行公告。

七、如有其它问题,请致电查询。

 

天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电子邮箱:66410931@qq.com

邮寄收件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七里墩天河广场西侧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天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电话:0938-8327609

 

 

 

 

 

                       天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