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现就近期调解、仲裁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原定2021年10月22日至27日仲裁庭审活动予以延期,具体庭审时间及10月28日后的庭审活动时间另行通知。
二、仲裁活动参加人因新冠疫情隔离或病毒感染正在接受治疗,或因交通管制等不能参加庭审的,应在开庭前3日提交延期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当事人受疫情影响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内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原因消除后,时效继续计算。
四、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代理人需提交仲裁材料的,以电话、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办理(联系电话、邮箱、邮寄地址附后)。
联系电话:0938-8327609
电子邮箱:66410931@qq.com
邮寄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七里墩天河广场西侧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天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