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发布日期:2025-02-25 点击量:
甘肃飞联建设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赵亚丽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天劳人仲案〔2025〕2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限你公司在公告起30日内到本委(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七里墩人社大厦1区201室,电话0938-8327609)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5年3月27日15时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2025年2月25日
上一篇: 天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下一篇: 关于2025年2月份拟工伤认定14名职工情况的公示
--国家部门--
--省市部门--
--县区部门--